各区县(市)科技局、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以下简称《认定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的规定,按照省科技厅、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印发的《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组织好我市202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高企”)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一)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且符合《认定办法》第十一条有关规定的居民企业。

(二)2023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今年高企资格有效期满,需重新提出认定申请;重新认定的企业如有更名及重大变化事项、异地整体迁移等情形,须在认定申请前完成相关变更程序。

二、申报时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实行集中受理、定期评审的方式。2026年高企认定评审工作分两批次进行,我市第一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6月25日(星期四);第二批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10日(星期四)。申报企业自行留存纸质申报资料备查(须保存5年以上)并上交一份完整申报资料PDF版至各区县(市)科技局。

湖南湘江新区、宁乡经开区内的企业由湘江新区科创产业局、宁乡经开区产业发展局核实初审,并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认定办”)推荐。

三、认定程序

(一)自我评价

企业对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规定的相关条件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认定办法》《工作指引》和本通知要求编写完成高企认定申请材料。

(二)注册登记

企业登录“湖南省政务服务网”—“湘易办”“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服务专区,按操作流程进行注册登记(网址:https://zwfw-new.hunan.gov.cn/)(已注册湖南政务服务网账号的企业可直接登录;未注册用户需在湖南政务服务网先行注册)。

(三)提交材料

企业完成注册后,选择“高企创新政策扶持”一件事进行办理,在线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并按要求上传相关附件证明材料,检查无误后于申报截止日期前网上提交至长沙市科技局。申报材料中涉密内容需做脱密处理。(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见附件1)。

(四)审核推荐

申报企业须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应加强与属地财政、税务以及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部门的沟通。湘江新区科创产业局、宁乡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各区县(市)科技局,统筹负责辖区内申报企业的审核推荐工作,其他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应按照湘江新区科创产业局、各区县(市)科技局的具体部署和要求,积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各单位需在我市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核实初审,各区县(市)科技局统一将企业申报资料PDF版、《区县(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函》(附件2)盖章纸质件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市科技局按规定进行汇总推荐。湘江新区科创产业局、宁乡经开区产业发展局将上述资料报送至省认定办。

四、有关要求

(一)企业相关要求

企业应诚信申报,对申报材料以及告知承诺的证明事项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在认定管理过程中若发现企业提供虚假信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并通报相关部门。

(二)中介机构相关要求

1.信息查询。企业聘用中介机构,应查询其相关资质和近三年是否有不良记录等情况,确保所聘用的中介机构符合条件。查询会计师事务所,登录“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https://www.cicpa.org.cn/),点击“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公共查询”—“会计师事务所信息查询”,输入机构名称。查询税务师事务所,登录“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https://www.cctaa.cn/),点击“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税务师事务所查询”,输入机构名称。同时,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应出具书面承诺(附件3)。

2.中介机构纪律。参与企业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的中介机构须符合《工作指引》中规定的中介机构条件,严格按照《认定办法》规定的相关财务指标,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对企业的研发费用、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情况及相关编制说明发表明确的意见。

对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或弄虚作假的中介机构,实行追溯倒查,按照《工作指引》相关规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参与高企认定相关工作。省认定办将加大对中介机构配合财务造假行为的打击力度。财政部门将按规定将业务报告数量明显超出服务能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列为年度重点检查对象。对检查发现的未按执业准则、规则出具的审计报告不予采用,对相关会计师事务所按规定进行处理处罚,造成损失的,由企业和中介机构自行承担。

3.市科技局未授权、委托或认定任何单位、社会组织或机构作为高企申报代理代办机构。各申报企业应提高警惕,不要轻信任何单位或个人给出的各种承诺,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三)申报推荐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与申报认定工作,加大对企业申报的动员与指导力度,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把关,并严格按时间节点及相关要求组织好本地区高企认定申报工作。引导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同时备案科技型中小企业。

科技、财政、税务部门要加强部门协同,围绕“培育—申报—认定—服务”全生命周期,构建资源同享、步调同频的工作机制,加强高企认定政策和专业培训,抓好相关政策落实落地,助力高新技术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五、联系方式

长沙市本级、各区县(市)申报工作咨询电话(附件4)

附件:1.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和要求

      2.区县(市)科技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推荐函

      3.中介机构承诺书

      4.高企申报工作联系方式

长沙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