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意见》(中发〔2024〕18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8部门关于推动技能强企工作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5〕3号)精神,扎实推进“投资于人”战略落地见效,加快锻造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决定开展“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以下简称“技能生态链”)建设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内容

围绕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及传统优势产业等重点领域,紧扣标志性产业链建设实际需求,开展技能生态链建设试点工作。发挥链主企业主导作用,开放场地、设备、技术等资源,面向链内企业职工及院校学生,提供技能实训、竞赛集训、技术攻关、岗前培训等服务,形成系统化的技能人才支持体系。发挥院校及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等在师资、专业、教研、培训方面的优势,构建协同育人机制。鼓励链主企业为链内上下游企业职工开展技能等级认定,支持链内技能人才评价机构为链内单位提供技能人才评价服务,拓宽技能人才发展通道。鼓励链内单位结合自身优势,自主开发技能岗位,拓展就业空间,强化薪酬激励,助力劳动者高质量就业和提技增收。鼓励地市积极探索制定支持政策,推动建立工信、发改、教育等相关部门协同联动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赋能产业链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与产业转型升级。

力争到2026年底,在全省建成多条功能完善、运行高效的技能生态链,促进技能培训、技能评价、激励保障与就业服务深度融合发展。原则上,每个技能生态链每年能够提供100个以上高质量技能就业岗位。

二、实施安排

(一)实施方式

按照“省市联动、试点先行”原则,开展技能生态链建设试点工作。

(二)实施步骤

1.推荐遴选(2026年4—5月)

(1)组链。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导符合条件的链主单位填写《“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表》(附件1)和《“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实施方案》(附件2)。

(2)推荐。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形成《“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推荐书》(附件3),连同《“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表》《“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实施方案》一并报送省厅。

(3)遴选。省厅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拟试点技能生态链名单。

(4)公布。省厅对拟试点技能生态链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向社会公布。

2.组织实施(2026年6—11月)

在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指导下,全面启动技能生态链建设试点工作。

3.评审总结(2026年12月)

省厅组织专家对试点技能生态链进行评审,重点评审技能培训、技能评价、就业岗位开发等工作开展情况。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保留或终止意见,建立“优进劣退、适时优化”的动态调整机制。同时,系统总结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

4.推广应用(2027年1—3月)

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完善机制、形成标准,以点带面、梯次推进,推动成果转化与辐射带动,在全省范围内推广技能生态链建设。

(三)条件要求

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原则上应为产业链链主企业、产业集群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等,负责技能生态链的申报、组建和管理工作。

1.技能生态链链主或成员单位,应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经营状况良好,社会信誉度高,且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

2.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须具备健全的职工培育体系,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畅通;严格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待遇相关政策;有意愿面向链内单位开展技能人才评价,积极推动“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落地实施等。

3.技能生态链成员单位主要包括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及相关行业领域的的企业、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技能人才评价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公共人力资源市场、行业协会、产业园区等。

三、保障措施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技能生态链建设试点工作,从助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充分就业高度,聚焦区内重点产业、重要领域,积极发动重点企业等市场主体作为链主单位,建设形成既具有区域特色,又精准高效的技能生态链。要积极研究支持政策和激励措施,主动对接发展和改革、经济和信息化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搭建校企、校校、企企对接平台,协助链主单位集聚更多市场主体和院校机构,扩大技能生态链覆盖范围。要多渠道多角度开展技能生态链建设宣传,发挥舆论正面引导作用,吸引广大市场主体、院校机构等广泛参与建设。要适时总结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广泛宣传推广技能生态链建设工作成效,在全社会营造良好氛围。

请各市于5月21日前,将试点申报材料电子版(PDF)报送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系人:朱玉东;联系电话:0531—51788638

 

附件:1.“产教评”技能生态链链主单位申报表

2.“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实施方案

3.“产教评”技能生态链建设推荐书

附件.docx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6年4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技能人才评价管理服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