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曙区新一轮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精神和《海曙区“海曙制造”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海经信〔2024〕29号)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度列入省级工业新产品试产计划且通过投产鉴定(评价)的企业奖励予以公示:

序号企业名称产品名称拟奖励资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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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宁波欧熠乐科技有限公司甲烷泄漏光学气体成像Al量化监测成套装备及系统(OE-GM650-EX)2
3浙江金大万翔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大型模块化板式臭氧发生器2
4宁波宜裁通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通道式智能振动刀切割机2
5宁波弘威电梯有限公司复式楼强驱家用电梯2
6宁波国信仪表科技有限公司智能饮用水容积式水表2
7浙江动一新能源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U20 20寸锂电子电池式手扶式除雪机2
8宁波蒂沃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大通量高活性富氢制水设备2
合  计16

一、公示时间:2026年3月20日至2026年3月26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或来访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请署实名。

三、公示联系受理电话:55883672,地址:中山东路55号交通银行大厦1806。

宁波市海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6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