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鲁文旅发〔2021〕19号)即将到期。现对该办法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4日至10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请向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反映。

电话:0531-51791702

地址:济南市经十一路12号

邮编:250000

附件:山东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docx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6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