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动我市专精特新企业梯队培育,进一步提升我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促进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高质量发展,根据《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工信规〔2025〕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组织开展2026年厦门市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征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企业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业企业,有较强的数字化改造意愿和需求,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2.申报企业应为厦门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或对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

3.申报企业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自评测等级应达到二级及以上(线上数字化水平自评测入口:http://caii-sme.indusforce.com/#/Selftest)。

4.已入选的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原则上不支持重复申报。(企业公示名单可见:厦门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公共服务平台https://zxszh.xmsme.cn/home)

(二)项目申报要求

1.企业所申报项目合同签订日期自2024年9月12日起。

2.企业所申报项目,需已按签约合同完成改造且通过企业内部自评估验收。

3.2025年已申报过的企业需按通知要求再次提交。

二、奖补标准

根据《管理办法》,对重点支持的优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购买数字化改造相关的软件、网关、路由等必要的数据采集传输设备开展数字化改造,改造后数字化水平达到二级及以上的(按照工信部最新的《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指标》认定),按其数字化改造实际投入资金最高30%给予补助,单家企业二级最高补助20万元、三级及以上最高补助25万元。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资料填报

申报企业使用法人账号(非市民账号)登录厦门市企业服务总门户“慧企云”平台(网址:www.xmsme.cn),进入“工信企服专区”,选择“2026年厦门市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征集工作”,核实企业信息并按要求填写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如果没有法人账号,需要注册并且认证后才能申报,i厦门认证时间需要2—3天,请提前进行相关操作。

受理单位将对申报企业的申报信息进行初审,如申报材料存在不齐全、不合理等问题,将退回企业修改,申报企业修改后请及时提交。申报企业需在网上申报截止日期前完成申报工作,逾期系统关闭不予受理。

2026年全年共两批材料提交时间,请申报企业在以下时间内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第一批:2026年6月22日(周一)至6月26日(周五)

第二批:2026年10月26日(周一)至10月30日(周五)

注:网上初审通过的企业,请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纸质申报材料留存备查,一式两份。

(二)审核程序

经项目初审、专业性审查、实地核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程序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予以资金补助。

其中实地核查环节同步开展数字化水平等级复核,由专家赴企业现场,逐项核验佐证材料真实完整性,复核企业改造前后数字化转型实际成效,以及相关工作流程的合规真实性。

四、相关事项

(一)申报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市区两级财政资金支持,本专项资金不再予以重复支持。

(二)申报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妥善保管申请和审核材料,自觉接受市工信局的监督检查。应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若存在材料数据造假、未实际开展数字化改造等行为,市工信局将对违法违规单位追回资金、取消扶持资格,并取消后续三年的专项资金申请资格。

(三)该项目由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组织,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具体受理,未与其他个人和社会机构合作,申报辅导不收取任何费用。市工信局受理举报,依法依规处理不良中介机构欺诈、分成等干扰申报秩序、侵害企业权益的行为,严格处理虚假包装、数据造假等行为。

五、联系方式

(一)申报受理

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2233621

联系地址:湖滨南路83号港澳中心6楼双创部

(二)责任处室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小企业处

联系方式:13328359886/2896792

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30—17:30

附件:2026年厦门市专精特新企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申报书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