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4年市场监管系统转移市县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惠州市关于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标准

已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取得等级证书的企业,按照一次性不超过5万元的标准予以补贴。本项目预算总金额为10万元,将根据申报先后顺序和实际申报情况进行分配。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已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取得等级证书的企事业单位

2.注册地在惠州的企事业单位,在惠州市从事生产经营或技术研发活动,并且拥有稳定办公场所。

3.已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或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4.截至申报前无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记录。

三、申报方式

登录“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czbt.czt.gd.gov.cn/),填报惠州市《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书,填写完毕后下载打印,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章)加盖企业公章彩色扫描后连同申报材料上传平台,同时线下提交1份纸质申报材料至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号楼710室知识产权促进科。

四、申报所需材料

1.惠州市《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补助项目申报书;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3.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银行开户证明;

5.被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示范企业或者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佐证材料;

6.已通过《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的相关佐证材料;

7.申报单位信用报告(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网站查询下载)。

以上申报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五、受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17时截止,逾期不再受理。有关流程进度,企业可通过“粤财扶助”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实时查询。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业务联系人:翁继超,联系电话:0752-2831292;

平台联系人:石工、赖工,联系电话:0752-2881753。

附件:1.惠州市《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补助项目

申报书

2.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1:

惠州市《创新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指南(ISO56005)》国际标准分级评价后

补助项目申报书

单位名称

 

申请金额(万元)

 

注册地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手机)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手机)

 

开户银行

(明确到支行、分行、分理处)

银行账号

 

证书名称

 

评价机构

 

证书编号

 

发证日期

 

有效期至

 

评价等级

 

申领单位意见

以上填写的内容和提交的相关材料真实、完整、无误,如有不实,我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法人代表(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

项目申报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申报项目名称

 

申请财政资金金额(万元)

 

企业所在地址

 

项目责任人

 

联系电话

     

项目申报单位承诺:

一、本单位近三年信用状况良好,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的所有材料均真实、有效,并完全按照相关项目申报要求提供;本单位对项目申报、实施、验收等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完全责任,无编报虚假预算、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愿意接受相关部门的信用信息核查。

三、专项资金获批后将按规定使用。

四、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愿意根据相关规定,承担以下责任:(1)取消项目评审资格;(2)撤销项目立项,并退回财政补助资金;(3)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报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列入社会信用记录,失信情况同意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开;(4)其他相关法律责任等。

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项目负责人(签名):

日期:(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