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经济形态正由数字经济加速迈向智能经济。国家层面已明确将智能经济定位为2030年的重要增长极,并就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作出部署。为精准监测智能经济创新活力与就业态势,有效防控技术性失业风险,支撑宁波市“十五五”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攻坚行动落地,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本项目承担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

项目名称:宁波智能经济就业创新数据采集处理项目。

项目预算:本项目总费用不超过21万元。

二、项目期限

2026年11月底前完成。

三、项目简介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重塑经济社会发展格局,推动经济形态由数字经济加速迈向智能经济发展阶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培育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的人工智能企业和产业,构建数据驱动、人机协同、跨界融合、共创分享的智能经济形态”。《关于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的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智能经济应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2026年《政府工作报告》也围绕打造智能经济新形态作出有力部署。《宁波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四章专门部署“加快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推动全域数智化转型”,明确“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攻坚行动”作为“十五五”五大攻坚行动之一。为精准研判智能经济创新活力、落实国家就业监测预警要求、防范技术性失业风险,本项目聚焦创新活力与就业两大维度,通过采集多源高频数据,构建双维度监测指标体系,对标先进城市,汇编政策案例,形成专题报告,为优化宁波智能经济政策体系、完善人才就业政策、推动“人工智能+”行动落地,提供数据支撑与决策参考。

四、项目需求

1.指标与数据采集处理:明确统计口径,明确数据采集对象与范围;构建智能经济创新活力、就业形势核心指标集,建成宁波及对标城市高频数据库;

2.政策案例梳理汇编:系统梳理国内先进城市智能经济扶持、产业培育、就业配套相关政策,编制智能经济发展案例与政策工具箱;

3.专题研究报告编制:依托数据库开展实证分析,编制《宁波智能经济创新活力分析报告》《宁波智能经济就业形势分析报告》。

五、供应商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机构登记证明。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软硬件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出现重大违法记录。

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六、供应商需提供资料要求

1.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申请文件:按要求填写附件《项目申请书》。

以上资料统一封装在文件包内密封提交,包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七、审查评估

市经济信息中心按相关办法对申报单位资质、报价、项目团队及申请方案等内容综合评估,择优确定供应商。结果确定后,将在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发布公告。

八、其他事项

申请提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8日(以邮戳时间或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联系人:孙学华;联系电话:0574-87360814

邮箱地址:250641446@qq.com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1317室(邮编:315040)

附件:宁波智能经济就业创新数据采集处理项目申请书.docx

宁波市经济信息中心(宁波市信用中心)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