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全市工程系列(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职称评审专家管理暂行办法》(湘人社规〔2025〕2号)及省数据局《关于推荐工程系列(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家的函》等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荐工程系列(大数据工程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推荐范围

面向全市从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大数据技术与应用、人工智能、数据科学、网络空间安全、信息通信、数字技术研究与产业应用等相关领域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入库资格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诚信缺失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在评审活动中能够以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为行为准则;

(三)在本专业领域具有重要影响力,能够代表本领域的技术发展水平,具备较强的评审能力;

(四)具有高级(含正高级)职称并受聘3年及以上(计算至2026年5月31日);

(五)身体健康,在职在岗,能统筹出时间完成评审等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计算至2026年5月31日)。按要求办理了延迟退休手续的可参与推荐。专业水平特别高、评审工作急需紧缺的,可在法定退休年龄基础上放宽3年(计算至2026年5月31日);

(六)本人自愿以独立身份从事和参加工程系列(大数据工程)职称评审工作,遵守评审纪律、保密规定、回避制度,自觉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数据部门的监督管理;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入选专家库: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在党纪政纪处分期或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3.曾被取消专家库专家资格的;

4.在“信用中国”网站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专业分类

工程系列(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分为数据管理与应用、数字化运营与运维、数字咨询与服务、数据安全、系统设计与研发五个专业方向。每名人选最多只能被推荐为3个专业的评审专家。

四、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请与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提出申请,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严格审查,将相关材料公示且无异议后,填写《湖南省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附件1,以下简称《推荐表》)。

(二)市级审核报送。市属及以下单位推荐人选由单位统一报送至株洲市数据局人事部门;驻株省直单位、中央在湘单位推荐人选按隶属关系由上级主管部门汇总后报送。各单位需同步提交加盖公章的《湖南省工程系列(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花名册》(附件2,以下简称《花名册》)。市数据局对全市推荐人选进行遴选审核,确定推荐入库人选后报省数据局,并同步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备案。

(三)材料报送要求。材料报送可现场提交和邮寄,但均须于2026年6月25日前提供《推荐表》《花名册》的纸质版(一式三份)和电子版(PDF盖章版+Excel可编辑版),电子版同步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香梅

联系电话:0731-28683356    18073322345

联系地址:株洲市天元区神农大道399号株洲市市民中心二楼株洲市数据局机关党组织(人事科)F203室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zssjj20240520@163.com

 

附件:1.湖南省工程系列(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

   2.湖南省工程系列(大数据工程专业)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花名册

 

 

                                                                       株洲市数据局

                                                                       2026年6月10日

 

 

 

附件1

湖南省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表

附件2

湖南省工程系列(大数据专业)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推荐花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