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全省各级标准化机构、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单位、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全面加强我省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与实操方法,推进全省市场监管文化建设,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标准化知识竞赛的通知》(国标委发〔2026〕38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全省人员参加第二届全国标准化知识竞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竞赛重要意义
本次全国标准化知识竞赛是国家标准委部署开展的全国性标准化专项活动,坚持以赛促训、以赛促学、以赛促宣、以赛促用的工作导向,既是检验广大标准化工作者专业能力、展现队伍素养的重要平台,也是面向全社会普及标准化知识、提升全民标准化意识、营造标准化良好发展氛围的重要载体。同时,竞赛将进一步完善全国标准化人才信息库,为标准化人才培养、标准化事业长远发展提供支撑。
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竞赛工作,将其作为强化标准化队伍建设、夯实全省标准化工作基础、推动标准化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的重要抓手。务必强化思想认识、主动担当作为,精心组织、广泛动员,引导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人员积极参赛,切实以竞赛活动推动全省标准化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二、明确参赛对象,全面开展动员发动
本次竞赛参赛对象为全省全体标准化工作者,涵盖各级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各类标准化专业机构、各级各类标准化试点单位、各类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社会团体中从事标准化相关工作的全体人员。
各单位要拓宽动员范围、加大宣传力度,做到全员知晓、积极参与。重点动员标准化一线工作人员、标准编制人员、企业质量与标准化管理人员参赛;同时积极组织标准化专业与标准化教育融合试点承担学校的广大师生踊跃参与,最大限度扩大参赛覆盖面,在全省掀起“学标准、懂标准、用标准”的学习热潮。
三、明晰赛事安排,严格遵照规则参赛
(一)竞赛内容
竞赛试题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标准化工作最新决策部署、政策要求,标准化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标准编写规范、标准化基础理论、国际标准化等标准化从业人员应知应会内容设置。
(二)竞赛安排
1.练习阶段。全国竞赛平台自6月12日正式开通,全体人员可登录平台开展标准化知识学习、模拟答题练习。练习阶段答题成绩不计入正式初赛成绩,请广大参赛人员充分利用该阶段夯实知识基础。
2.初赛阶段。6月16日至月30日期间,参赛人员可通过两种渠道参与在线答题:一是电脑端登录全国标准化人才培养发展平台(网址:https://talent.sacinfo.org.cn/),进入“全国标准化知识竞赛”活动链接答题;二是手机端搜索关注“中国标准信息服务网”微信公众号,进入竞赛专区答题。
(三)初赛规则
初赛试题由系统从竞赛题库随机抽取,答题限时完成,试卷满分100分。每位参赛人员正式答题最多可作答3次,最终取个人最高分为初赛成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所在省域参赛人员初赛平均成绩取前8名晋级决赛,初赛平均成绩相同的省份较多时,以答题成绩超过初赛平均成绩的参赛人数从高到低排序。
(四)决赛安排
若我省成功晋级全国决赛,我局将按照国家要求组建省级代表队参赛。决赛代表队每队总人数不超过5人,正式上场参赛人员为4人。决赛采用必答、抢答、指定答题等现场竞赛形式,具体规则、流程及组队要求待全国组委会另行通知后及时下发。
(五)奖项设置
竞赛决出团体一等奖1名、团体二等奖3名、团体三等奖4名。以组委会名义公布竞赛结果、颁发奖牌。
四、严守工作纪律,规范组织参赛行为
(一)坚持自愿参与原则。各地、各单位不得采用任何形式强制、变相强制工作人员参赛,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基层摊派参赛任务。
(二)严禁违规营利行为。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借本次竞赛名义收取费用、搭车收费,或开展各类营利性活动,一经发现将严肃追责。
(三)维护赛事公平公正。引导参赛人员诚信答题,杜绝代答、作弊等违规行为,保障竞赛活动有序、公平、透明开展。
五、压实工作责任,按时完成信息报送
请各地、各单位迅速落实、周密部署、广泛发动广大标准化工作者积极参赛,并指定专人负责竞赛日常联络工作(6月11日前将附件2报送至省市场监管局标准处),实时掌握本辖区、本单位参赛进度,及时收集反馈参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切实以此次竞赛为契机,全面提升我省标准化队伍专业素养,助力全省标准化事业高质量发展。
联系人:张曼莉
联系电话:029-86138366
附件:1.国家标准委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标准化知识竞赛的通知
2.第二届全国标准化知识竞赛联络员信息表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0日
附件1
国家标准委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标准化知识竞赛的通知..pdf
附件2
第二届全国标准化知识竞赛联络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时间:
| 姓名 | 单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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