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功能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温州市科技特派员工作实施细则》(市委科创办〔2024〕12号)、《关于组织开展农业社发类市重大科技创新攻关项目及团队科技特派员项目2026年度中期评估的通知》等文件,我局已完成《苍南县食品生产相关企业技术服务团》(X2023107)等3个团队特派员项目中期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中期评估,决定对已通过中期评估的3个团队特派员项目拨付项目二期经费,项目经费均由市科技局兑付项目补助经费,现拨付二期市本级财政补助资金36万元(详见附件1)。

二、承担单位须在6月15日前在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s://reward.wenzhou.gov.cn/app)进行资金拨付申请,以项目承担单位为主体,统一在线填写提交《重大专项项目奖励申请表》(一个单位填写一张申请表,经费额度详见附件2),各项目归口管理部门要及时登陆奖励系统审核申请表。

三、各归口管理部门和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联系人:

农业农村与社会发展处:王晨之,联系电话:88962036。

附件:1.温州市第十二批团队特派员项目二期经费项目清单

2.温州市第十二批团队特派员项目二期经费项目及经费统计表

温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