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马钦州产业园区工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局,各县(区)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自治区国资委关于印发〈广西强化企业创新“双培育、双清零、双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桂科发〔2025〕501号)精神,为提高我市有研发活动和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占比,经研究,决定开展2026年企业研发机构市级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有研发机构的规模以上企业,符合市级备案标准的均可申请备案。

企业研发机构是指企业按照“有人员、有投入、有设备、有项目、有场地、有制度”要求设立的,从事科学研究、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研究开发,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以及设计、测试、检验等有关技术服务的机构,是企业中相对独立的科研开发实体或组织。

二、同等条件下,通过市级备案的研发机构优先支持认定为市级研发平台,在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时予以倾斜支持。

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市科技局负责其他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备案工作。

四、企业自愿提出备案申请,登录“广西工业创新管理系统”(http://www.gxgycx.com)并上传佐证材料(申报样书勾选“市级研发机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市科技局按照相关标准进行审核后,提出拟备案名单,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发文公布。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项,请联系:市科技局产业科:0777-281621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投资科0777-3688605。

附件:1.广西企业研发机构市级备案标准

         2.广西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备案申报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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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科学技术局                    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