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商务局

 2026年6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第一章 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加快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进一步激发商业消费活力,支持商务企业提质升级,深化开放合作,完善便民服务体系,特制定本措施。

第二章 支持内容及标准

第一条支持打造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支持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商业街区等运营主体拓展服务消费功能,培育“IP+”文商旅体展融合消费新场景,鼓励举办创新演艺、展览、文化、动漫等多元体验活动及首发首秀活动,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单个运营主体年度最高支持300万元;支持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商业街区等开展整体改造升级,对空间改造、外立面及照明提升、公共区域优化、停车场升级等硬件改造,带动客流增长的,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支持文化场所、体育场馆、公园景区、滨水空间等进一步完善商业配套和服务,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

第二条支持推动首店经济集聚。支持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特色商业街区、餐饮品牌等运营主体优化消费供给、提升亚洲、中国(内地)、北京、通州首店聚集度,按照亚洲首店最高100万元,中国(内地)首店最高50万元,北京首店、旗舰店、创新概念店最高30万元,通州首店最高20万元给予支持,单个运营主体每年最高支持500万元。

第三条支持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支持商业综合体、购物中心、商业街区等运营主体推进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提升入境消费便利化水平。对建设双语标识系统、外币兑换服务点、外币便捷支付等国际化消费环境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50万元;鼓励开设离境退税商店,每设置1家离境退税商店,最高支持1万元;每设置1家“即买即退”离境退税商店,最高支持5万元;每设置1家离境退税“集中退付点”,最高支持10万元。单个运营主体年度最高支持30万元。

第四条支持提升夜间经济活力。支持打造促进城市夜间经济发展的街区。对于长度不小于100米,餐饮企业数量不少于20家,营业时间持续至24时及以后的门店不低于30%的夜间特色餐饮街区,给予街区最高支持200万元。

第五条支持商务企业提质升级。支持批发零售业、商务服务业高端化、智能化,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工艺升级、数字赋能、标准化建设等产业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支持企业开拓产业场景,拓展上下游链条,对开拓成效具有示范意义的,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万元。

第六条支持打造新能源汽车交付场景。支持汽车企业新拓展交付场景或新增交付功能,单个企业最高支持100万元。

第七条支持企业跨境发展。支持企业赴境外参加专业展会并设置展位,单个参展项目最高支持20万元,单个企业年度最高支持60万元。支持企业在境外举办品牌推介、产品发布等活动,单个项目最高支持10万元,年度累计最高支持50万元。支持企业通过在境外设立营销网络、设置线下体验店等方式开拓国际市场,最高支持200万元。

第八条支持企业举办活动。对主办或承办绿色发展、金融服务、文化旅游、创意设计、先进制造等类型活动的企业,年度最高支持200万元。

第九条支持完善物流体系建设。支持有助于完善流通网络、具有产业带动效应或民生保供能力的重大物流项目建设,支持物流企业智慧化、绿色化改造,支持冷链物流装备和技术升级,仓储面积需不小于3万平方米;支持统仓统配新模式应用,仓储面积需不小于2000平方米,合作企业不少于3家。单个企业最高支持300万元。

第十条支持发展一站式便民服务综合体。对新建或改造的一站式商业便民服务综合体,根据其整体面积、必备及选择性便民服务业态丰富程度分档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

第十一条支持便民服务网点建设。鼓励发展生鲜超市(社区菜店)、社区超市(便利店)、早餐(餐饮)、家政服务、洗衣洗染、美容美发、末端配送等社区商业必备业态,对补足业态的企业,单个网点最高支持20万元。

第十二条支持集中供餐服务。鼓励餐饮企业开展面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疗康养、学校院所等机构和社区食堂等场景进行集中供餐,对于企业开展标准化、数智化设备升级的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200万元。

第三章 附则

本措施由北京市通州区商务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北京城市副中心促进商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细则》(通商发〔2025〕1号)同时废止。同一项目、同一事项同时符合本措施多项条款或通州区其他扶持政策的,按照“从优不重复”原则给予支持。执行期间,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遇政策调整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