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成立三年以上,在北京市内注册、纳税并开展知识产权相关服务工作,且近三年无违法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的单位。具备较好的知识产权国际服务能力,且对相关工作有相应资金投入、相关人力资源条件和配套设施的服务机构。
(二)申报单位是专利代理机构的,上年度为我市企业代理境外专利申请数量不少于10件(含PCT专利申请);申报单位不是专利代理机构的,上年为我市企业提供国际服务数量不少于5家。
(三)申报支持项目的经费已全额支付,且支出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能够提供明确合规的项目支出材料和其他证明资料。
(四)申报项目类别包括:
1.开展人才国际化培养,包括选送优秀人才境外学习;
2.设立境外分支机构(包括分公司、办事处、联络处);
3.主办、协办或参加境外知识产权论坛或组织专题活动;
4.开展知识产权国际交流活动;
5.其他提升知识产权国际服务质量的活动。
(五)每个申报单位每年最多可申报三个项目。
(六)申报的项目不能同时申请或获得过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国际服务质量支持项目类似的市财政资金资助。
事项描述
支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国际服务质量,促进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提升国际化服务水平和能力,根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申报项目情况择优支持。每家机构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5万元,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发生费用的50%,实际发生费用包括人员费用、会议费用、培训教育费用、国际交流费用等支出,费用发生时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2026年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国际服务质量支持项目申报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3
相关资质备案证明文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4
所获荣誉证明文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5
信用中国最新查询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6
服务证明文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7
申报项目绩效报告、财务支出凭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6-06-15至2026-07-1023:59:59
办理程序
1.北京市知识产权局负责统一受理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应在2026年6月30日前按规定格式报送申报材料。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国际服务质量支持项目”进行申报。申报材料电子件包括WORD版本以及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两种。
2.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对申报项目和机构进行初审,按照本办法规定确定合格项目和机构,提出初审意见,供评审时参考;实施单位对申报材料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申报单位补充和更正,必要时进行核实。
3.评审主要采取书面评审的方式,根据申报表、初审意见等资料,从项目报告的成效等方面判定工作质量。对申报项目较多的机构,可以要求当面答辩,提交补充材料,或实地核实有关情况。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项目和机构。
4.组织审计机构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升国际服务质量支持项目实际发生费用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根据评审确定的资助项目和审计机构确定的资助项目实际发生费用总金额确定资助比例和资助金额。
5.资助项目、机构和金额经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审定后,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予以公示。
6.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资助项目、机构和资助金额予以资助。有异议的,由实施单位组织核查,核查结果报市知识产权局确认。异议不成立的,按照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予以支持;异议成立的,不予支持。
咨询电话
010-55536331,010-55536334
特殊说明
无特殊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