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壮大技术转移服务队伍和力量,加快构建“引才—育才—用才—留才”全链条生态体系,推动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和产业化,市科技局会同市人社局研究制定了《泸州市技术经理人培育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泸州市科学技术局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3日

泸州市技术经理人培育工作方案

为壮大技术转移服务队伍和力量,形成“引才—育才—用才—留才”全链条生态体系,助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和产业化,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川科成〔2025〕2号)、《泸州市实施“凤栖泸桐”计划的若干措施》(泸委人才发〔2026〕1号)、《泸州市人才分类目录》(泸委人才办〔2026〕1号),结合泸州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构建开放灵活引才机制

(一)加强靶向柔性引才

建立“技术经理人才库”,鼓励在泸高校、科研院所和技术转移机构以“兼职挂职+项目合作”模式柔性引进复合型技术经理人。鼓励企业引进或选聘“技术总师”“科技副总”类技术经理人,给予企业补贴;支持企业引进“酒城学者”类技术经理人,给予人才资助。

(二)强化专业机构招引

加快建成投运“泸州科创通”线上平台,构建“线上科创通+线下科创岛”体系,吸引集聚一批专业技术转移机构。支持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国家大学科技园或具有创新资源导入能力的技术转移机构在泸设立分支机构或独立法人机构,属地区县、园区在物理空间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加强高水平技术经理人引进

将符合条件的技术经理人纳入市级重大人才计划和紧缺人才目录,按照《泸州市人才分类目录》对取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结业证书》,在泸促成科技成果项目落地、累计合同实际成交额达到一定标准的技术经理人给予相应认定,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四)实施“揭榜挂帅”机制引才

建立“需求张榜、能者揭榜”的市场化引才机制,支持发榜单位面向社会公开遴选具有技术评估、成果转化、资源整合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探索“项目+技术经理人”模式,赋予揭榜人技术路线决策权、团队组建自主权、资源调配统筹权,支持技术经理人作为团队成员全流程参与项目实施。对完成技术转移、成果产业化等既定目标者,按协议兑现绩效奖励,建立以业绩为导向的激励机制。

(五)搭建引才聚才平台

积极融入全国科技成果转化协作联盟,汇聚科技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投资等领域专家学者,发挥技术转移智库作用。鼓励组建技术经理人协会,发挥聚才和强链聚链功能,规范技术经理人从业佣金收费标准。适时组织召开“技术经理人发展大会”,邀请市外知名技术经理人才参会交流。

二、完善产教融合育才体系

(一)实施定向培养计划

联合国家技术转移西南中心开设“技术经理人特训营”。按计划选拔人才赴深圳、苏州等地学习围绕泸州市“5+5”重点产业链开展订单式定向培育,针对性培养适配医药健康、化工新材料等领域产业需求的技术经理人。

(二)支持专业系统培训

支持在泸高校举办技术转移学院或设立技术转移专业,为泸州累计培育20人及以上技术经纪(经理)人的在泸高校给予项目支持。依托我市中试平台搭建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的技术经理人实训基地,为技术经理人提供企业对接、技术评估、成果推广、转化落地等全流程实践。

(三)培育专业事务所

鼓励企业科技特派团、技术转移机构设立市场化技术经理人事务所,联合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技术交易“一站式”服务。企事业单位按规定购买其科技成果评估、尽职调查等专业服务。

(四)深化职称评价改革

建立技术转移人才分类评价标准,技术经纪(经理)人主导技术转移项目累计在泸合同实际交易额3000万元以上的,可按规定申报评聘高级职称、市级人才计划,享受相关人才待遇。

三、优化激励导向留才机制

(一)强化科技金融支撑

依托泸州市科技创新券政策,对科技型企业委托技术转移机构、技术经理人提供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的,经认定后按政策给予创新券支持。

(二)加大技术转移扶持

鼓励技术经理人参与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重大创新平台建设,推动科技成果沿途孵化、转化。支持技术经理人参与泸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先投后股”项目。对技术转移机构促成技术交易的,符合条件的按政策给予补助,其中奖励给技术经纪(经理)人的比例不低于50%。

(三)支持设立专职岗位

鼓励高校院所、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技术转移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等根据现实需求设立技术经理人岗位。支持技术经理人按照科技成果转化约定参与收益分配并取得合法收入。鼓励构建“基础底薪+转化奖励+股权增值”的市场化薪酬结构,支持技术经理人以服务获取股权,形成长期激励机制。

(四)营造一流事业环境

对认定为C类的技术经理人,给予最高50万元购房补助,D类给予最高40万元购房补助,E类给予最高25万元购房补助,F类给予最高10万元购房补助。对全职新引进的G类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技术经理人,经用人单位申请可入住人才公寓,享受人才公寓补贴。鼓励在泸技术转移机构参与“一带一路”技术转移中心建设,协同构建国际技术转移协同网络,推动技术要素跨国际高效集聚和有序流动。

(五)优化人才服务效能

定期对D类及以上技术经理人开展走访慰问、培训研修、疗养体检等活动。D类及以上技术经理人,用人单位为D类及以上技术经理人配备专属人才服务专员,享受机场、高铁站绿色通道服务、主城区国营停车场免费停车、免费乘坐市本级公交车等服务,市内A级景区以及与我市开通人才互认地区的景区免门票优惠。

四、强化协同转化用才效能

(一)丰富技术经理人职业场景

常态化举办小规模、专业化精准对接沙龙、“校企双进·找矿挖宝”、“智汇酒城”等活动,定期发布科技成果、技术需求清单,支持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开展成果发现、挖掘、策划和转化活动,推动高校、企业联合技术经理人开展场景应用开发。

(二)发挥标杆示范作用

推行技术经理人“星级认证”,对获评高星级技术经理人给予项目对接优先权。适时组织“金牌”技术经理人评选。将中级及以上技术经理人纳入市级专家库,作为重大项目评审、政策制定的智囊团成员。

(三)加强服务成效激励

对我市新获批的国家级、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按政策给予补助,对促成成果转化、技术服务成效显著,经评估认定为优秀的给予补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将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全市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体系,重大问题和事项纳入市委科技委统筹研究解决,市科技局牵头落实。

(二)凝聚政策合力

加强本方案和相关政策的衔接,做好解读、落实工作,各区县、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协同做好对技术经理人和技术转移机构的政策保障工作。

(三)加大宣传推广

加大对优秀技术经理人宣传报道力度,总结成功案例,推广典型事迹,强化示范效应,为科技成果在泸转化落地提供新经验、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