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豫科企〔2026〕6号)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2026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工作安排及流程(一)评价时间安排企业参评信息提交截止时间:8月31日。
县区审核提交截止时间:9月18日。
(二)企业线上填报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自主登录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进行信息填报。平台登录操作说明请参照附件1,填报要求参照附件2。
参评企业相关材料报送要求:企业系统提交评价信息后,需将上传的《信息表》扫描版及《2026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部门,各县区科技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
(三)县区科技部门审核及实地核查各县区科技部门应按照省评价工作要求自行开展评价初审工作。其中高新区、各县科技局系统账户已由省厅统一分配,其余各区系统账户由市科技局分配。各县区负责对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信息完整、符合参评条件的,方可提交、发送。存在以下情形的企业,须完成实地核查后,再提交、发送: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知识产权数量为0的企业;
3.年度研发费用总额低于10万元的企业;
4.近三年曾有过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5.首次参评的企业。
各县区评价机构相关材料报送要求:各区(不含高新区)应汇总填写《2026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登记表》(附件3),经核验无误后加盖公章;对于需要实地核查的企业,要在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后,需填写完成《2026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实地核查表》(附件5),并加盖公章。以上材料请于每批科小入库工作完成后报送至市科技局科技企业科邮箱,相关核查佐证材料由区科技局自行妥善留存。高新区、各县科技局根据系统提示自行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并留存相关资料。
(四)集中抽查与风险核查省科技厅将在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公示前后,联合市场监管、税务部门比对企业相关信息,开展风险核查与随机抽查工作,请各县区做好配合。各县区针对评价系统反馈的发生重大变化或存在风险情况的企业,需要按照系统提示进行复核并开展实地核查,对于复核不符合入库条件、弄虚作假的企业要及时申请撤销入库编号。
三、相关要求(一)参评企业
企业作为数据填报第一责任主体,要全面履行申报主体责任。一是要确保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全部申报材料不含涉密内容,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代办申报业务;二是要积极配合所属县区评价机构开展初审及实地核查等相关工作;三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市科技局将按程序上报省级管理部门,取消其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二)各县区评价机构1.高度重视,广泛宣传。一是要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科技金融融合、河南省“科技副总”选派、科技型企业财税政策落实等工作统筹,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挖掘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参与评价,注重发挥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核心载体作用;二是要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树牢质量意识,坚决摒弃“唯数量论”;三是要多形式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政策解读、填报指导等服务,引导企业自主申报,防范不良中介机构违规参与申报工作。在指导企业填报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及时联系市科技局进行协调解决。
2.严格把关,树优质量。一是严把科技属性。各县区重点审核企业科技人员占比、研发人员占比等指标,是否与企业科技属性相匹配;企业所填知识产权的数量、类别是否与国家知识产权数据库中信息一致;企业申报主导产品与实际主导产品是否一致,企业拥有知识产权是否与主导产品相关。严禁将单纯从事商贸流通、简单组装加工、无自主研发活动的企业包装入库。二是鼓励智能筛选。鼓励有条件的评价机构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应用筛查和关注财务指标波动大、数据材料存在逻辑矛盾的企业,鼓励评价机构对企业自主进行的所属行业选择、研发支出辅助账设置、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知识产权填写等内容,采用历史数据比价、多源数据校验等方式方法进行前置审核。三是配合做好企业风险核查。对需要现场核查、风险核查、集中随机抽查的企业,要做到走访核查全覆盖,现场核实企业实际经营状况以及申报资料真实性、数据一致性等情况,如发现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企业,要及时上报市科技局提请省级管理部门撤销登记编号。
3.强化监督,优化服务。一是科小评价全程接受社会监督,广大企业、单位及个人如发现评价环节中存在违规操作、徇私舞弊、不实申报等问题,均可向所属辖区科技部门举报反映(联系方式见附件4),由县区核实汇总后逐级提请省级管理部门研判;二是依托河南省科技服务综合体信息管理平台,推动政策直享、平台直联、服务直达、诉求直办,持续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三是市县两级评价责任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和评价工作同步署同落实。要突出底线思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纳入科技监督范围,严格执行评价条件和程序,探索建立企业诚信档案和联合惩戒机制。
联系方式:
省科技厅科技企业处0371-86230698 0371-61653692
市科技局科技企业科0379-63910358 lykjjkjqyk@163.com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10-69943997 010-69943998
监督电话:
洛阳市科技局机关纪委0379-65978968
附件:
1.省通知及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登录操作说明
2.科技型中小企业系统填报说明
3.2026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登记表
4.各县区科技局联系方式
5.2026年科技型中小企业实地核查表
2026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