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确保2026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工作顺利开展,现就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关于新增技术经理人专业职称事宜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我厅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在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中新增技术经理人专业,2026年起开始申报评审。
二、关于适用申报条件事宜
(一)技术经理人专业适用条件。
《贵州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理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5〕48号)。
(二)其他专业适用条件。
为做好政策有序衔接和平稳过渡,经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贵州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0〕174号)和《贵州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黔人社通〔2025〕47号)并行2年(2026年、2027年)。申报人可结合实际,从上述2个申报评审条件中选择其中一个进行材料准备和申报,但不交叉选择条件进行申报。
三、注意事项
(一)申报时间及有关要求,按《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工作的通知》执行。未按时间节点内进行申报、审核、流转,导致申报材料不能正常进入下一环节,责任由未在时间节点内完成的个人或推送单位承担。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按照评审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把关,确保申报材料完整、真实有效。如系统出现 “学术风险预警”提示,申报人所在单位须对提示问题进行核实,并核实无误后书面说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至系统。
(三)政策性审查公示结束后,申报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补充,逾期不再受理。
(四)申报正高级职称人员,需按相关规定,提交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第一责任者完成的标志性业绩或学术成果作为本人“代表作”进行盲评,提交的 “代表作”应不含单位、个人等信息,代表作为论文的请提供doc格式文件。
(五)黔人社通〔2020〕174号文件中,所提及的横向项目,均需单个项目到账经费达到相应金额以上。
(六)按照有关规定,申报高级或破格、转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应参加现场答辩,具体答辩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政策咨询电话:0851-85557424
(八)相关政策链接
1.《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6年职称工作的通知》,链接: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zyjszcpp/zyjszwps/202604/t20260430_90059947.html
2.《贵州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链接:https://rst.guizhou.gov.cn/zwgk/jdhy/zcwj/202512/t20251231_89105674.html
3.《贵州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理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链接:https://rst.guizhou.gov.cn/zwgk/jdhy/zcwj/202512/t20251231_89105707.html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