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深化山海协作发展飞地经济的指导意见》(闽发改区域〔2023〕539号)精神,为更好落实人才激励政策,支持“科创飞地”建设,鼓励南平企业入驻我市在沿海地区设立“科创飞地”园区,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南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拟对《南平(福州、厦门)企业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进行修订。现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邮件、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6年5月25日-6月26日。
(二)反馈意见形式:
1.通过南平市发改委网站进行反馈;
2.电子邮箱反馈:npfgwqyk@163.com;
3.书面意见反馈请寄至:南平市建阳区武夷新区南林商务楼2号楼B区635室,邮编:354200。
联系人:廖先生,联系电话:0599-8807732
附件:
1.《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南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南平(福州、厦门)企业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进行修订的通知》的起草说明
2.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南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南平(福州、厦门)企业创新中心管理暂行办法》第七条进行修订的通知
南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5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