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省文物局,厅属各单位,浙江广播电视集团,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部署要求,加快“文化+科技”融合发展,加快催生文化广电旅游领域新质生产力,决定举办2026年度浙江省文化广电旅游“金潮杯”科技和产业创新融合竞赛(以下简称2026“双创”融合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设置
2026“双创”融合竞赛设置两个赛道。
1.行业强基赛道。面向全省文化广电旅游领域已经实施落地的项目,分为人工智能创新与应用、高新技术研究与应用、首次产品应用与工程技术、软科学、基层科技创新、科技论文等六个类别。首次产品应用主要包括首台(套)设备、首批次材料、首版次软件,以及首次施工工艺、首次工程应用等。实行阶段性申报、集中式评审。
2.前沿探索赛道。面向全省文化广电旅游领域未来可能形成广泛应用或已经能够实现规模部署的高新技术、科技产品、产业场景等,分为原型产品、验证中试、产需协同等三个类别。原型产品类别主要面向尚不成熟但具有广阔前景的创意方案、技术原型(Demo)、最小可行产品(MVP)等,不强制要求已经投入实际应用。验证中试类别主要支持科研成果中间性工程验证、小批量试制,评估技术可行性,判断市场潜力和商业价值。产需协同类别主要推动科技产品供给、产业场景需求交叉匹配,促进产业需求与科研供给有效衔接。实行常态化申报、集中式评审。
二、参赛主体
两个赛道分别面向不同的参赛主体。
1.参加行业强基赛道,需以单位名义申报,允许单独申报或联合申报(单独申报单位或联合申报的第一单位统称为“第一申报单位”)。第一申报单位须为浙江省内各级文化广电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各级各类公共文化文博场馆(机构)、国有文艺院团,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有线网络运营机构、监测机构和网络视听相关单位,旅行社、景区度假区管理机构、研学旅游基地品质提升试点或省级储备点位单位、研学旅游服务专业单位等。参加该赛道科技论文类别的,应当以个人名义申报,且必须是上述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2.参加前沿探索赛道,需以单位名义发布场景需求或产品供给,允许单独发布或联合发布。验证中试场景需求、创新产业场景需求的发布单位应为各级各类文化文博场馆(机构)或文艺院团,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有线网络运营机构、监测机构或网络视听相关单位,各类旅行社、景区度假区管理机构或研学旅游相关机构等。原型产品供给、科技产品供给的发布单位应为从事文化广电旅游行业相关产品、技术、服务的提供方或运营方,相关高校或科研院所等。允许高校在读学生在获得所在高校学院(系)推荐后,以团队名义发布原型产品。鼓励供需两侧的发布单位主动对接,形成有效匹配。
三、奖项设置
行业强基赛道、前沿探索赛道各类别均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原则上各等次获奖比例分别不高于总数的10%、20%、30%,一等奖可以空缺,淘汰比例不低于总数的40%。
主要围绕参赛项目的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科技产品与应用场景的匹配程度、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作用、所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间性验证和小批量试制等情况进行评定。相关具体内容可登录浙江省文化广电旅游“金潮杯”科技和产业创新融合竞赛平台查阅“申报要求”。
四、赛程安排
2026“双创”融合竞赛分为申报推荐、线上初赛、线下决赛、公示公布等四个阶段。相关信息可以通过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门户网站“重要公告”查阅;各主体需通过平台申报参赛。
1.申报推荐阶段
参加行业强基赛道的,由第一申报单位于7月30日前登录平台注册申报(每个单位仅限注册一个账号),按照“申报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佐证材料、承诺函等资料。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本辖区该赛道各类别的初审推荐。省级主体直接向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申报。人工智能创新与应用、高新技术研究与应用、首次产品应用与工程技术、软科学等四个类别不限申报名额;各市基层科技创新、科技论文等两个类别的申报名额分别不超过9个,省级单位科技论文类别的申报名额不超过3个。
参加前沿探索赛道的,请登录平台实名注册,按照“申报要求”提交验证中试场景需求、创新产业场景需求;有意愿的原型产品供给、科技产品供给单位登录平台实名注册后,认真研究场景需求并主动对接发布单位,抓紧有针对性提交科研成果、解决方案等材料。同时也鼓励场景需求发布单位积极对接产品供给单位,进一步明确场景需求相关要求,尽快完成有效匹配。
2.线上初赛阶段
抽取一定数量的行业专家,遵循本单位回避的原则,按照“申报要求”进行评定。
8月15日、9月15日前分别完成行业强基赛道、前沿探索赛道的线上评定,形成两个赛道各类别晋级线下决赛的名单。
3.线下决赛阶段
抽取一定数量的行业专家,按照“申报要求”进行评定。
8月30日、10月15日前分别完成行业强基赛道、前沿探索赛道的线下决赛评定,形成两个赛道各类别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建议名单。
参与线下决赛的所有项目(除行业强基赛道软科学、科技论文类别外),均需选派1名第一申报单位的主要申报人进行现场陈述,经专家提问后进行评分。软科学、科技论文等两个类别直接由专家进行评定。
4.公示公布阶段
两个赛道各类别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建议名单报经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同意后向社会公示。公示期满后,获奖名单报经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批准,采取适当方式公布。
为更好回顾总结2026“双创”融合竞赛成效,营造大胆创新、勇于创造的浓厚氛围,吸引更多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不断向文化广电旅游领域集聚,初定于11月份举办年终展演活动。从两个赛道中选出优秀项目进行现场展示;从前沿探索赛道中选出一定数量优秀原型产品或科技产品供给团队进行现场路演,介绍项目的科研成果、应用场景、商业模式等,由创投机构、产业基金、企业主体等代表现场提问,探索允许公众参与旁听、互动提问,推动特别优秀的项目现场洽谈、签订投资意向或协议。
五、有关要求
1.2026“双创”融合竞赛各赛道均采用线上方式申报,不受理纸质材料,涉密及包含敏感信息的不得申报参赛。
2.同一项目只允许申报一个赛道一个类别,其衍生的软科学成果、科技论文允许同时申报相应类别。
3.参赛项目申报人总数不得超过8人,参赛论文作者总数不得超过5人。联合申报时,第一申报人必须隶属于第一申报单位,且每家申报单位至少1人列入前2+X名(X为申报单位总数),前3名申报人可以全是第一申报单位人员。
4.申报行业强基赛道的项目,须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完成验收并投入实际应用(以验收报告落款时间为准),验收小组成员不得为申报项目的项目组成员。论文须在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正式公开发表。
5.申报行业强基赛道的项目,着重评审第一申报单位在项目中的创新贡献度,已在往年本赛事中使用过的创新成果不得在今年竞赛中重复使用。申报人工智能创新与应用、高新技术研究与应用两个类别的,须取得不少于2项专利(不含外观专利,且第一申报单位至少有1项专利为第一申请单位);申报首次产品应用与工程技术类别的,须取得不少于1项专利(不含外观专利);申报科技论文类别的,须提交国内主流机构(如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等)出具的查重报告,重复率高于20%、总字数少于3000字的不得申报;若为外文的,还需同步提供中文版本。
6.行业强基赛道项目的申报人,应是为项目创新和实施做出实际贡献的人员,如果仅承担组织领导、行政管理等工作的,不得作为申报人。项目的前3名申报人,必须拥有该项目不少于2项科研成果。同一申报人原则上只允许同时申报2个项目。
7.如存在发布虚假验证中试、产业场景套取项目方案的,发布不实原型产品、科技产品骗取投资意向的,以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经查明属实,即撤销其参赛结果,并视情节轻重取消相关申报单位1—3年内参赛资格。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等追究相关责任。
请各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抓紧将本通知转发至所辖各相关单位,并做好动员部署和推荐参赛工作。
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联系人:卢长新,联系电话:0571—87161830;技术保障联系人:万泽海,联系电话:13606808195。
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
2026年6月16日
附件: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关于举办2026年度浙江省文化广电旅游“金潮杯”科技和产业创新融合竞赛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