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人工智能的决策部署,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能源领域的创新应用,国家能源局印发了《关于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和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全国组织开展“人工智能+”能源融合试点工作。为切实做好我省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通知》。
二、申报程序
(一)由各市(地)发展改革委组织本地区申报试点,并根据申报情况填写推荐汇总表,于6月30日前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二)本次试点项目依托“‘人工智能+’能源试点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系统,网址:https://www.ny-ai.cn/)开展线上申报,具体申报流程详见《用户手册》。有意向申报的能源企业可登录系统查阅具体场景建设指南,并作为场景需求方自行与人工智能技术供给方组队。场景需求方与技术供给方均需在系统注册并完成企业认证,按要求分别填报相关信息。
(三)场景需求方与技术供给方组队成功后,可在系统中下载申报书模板,共同编制高价值场景试点建设方案。经企业内部审核无误后,于7月20日前将盖章版申报书(PDF格式)按要求上传至系统并完成申报。我委将根据申报情况择优推荐至国家能源局参与评审。
联系电话:0451-82623859
附件:
1.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发布“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和组织开展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
(https://www.nea.gov.cn/20260526/261bbb10eea24be3b7ea3a00d89b8891/c.html)
2.用户手册
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