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各相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关于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要求,省厅决定举办第十一届“创客中国”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第十一届“创客中国”河北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主旨
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配置资金链,培育人才链
三、大赛目的
激发创新潜力,集聚创业资源,营造创新创业氛围,打造为中小企业和创客提供交流展示、项目孵化、产融对接、协同创新的平台,健全优质中小企业主动发现机制,推动企业开展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因地制宜培育新质生产力,服务新型工业化建设,助力构建全省现代化产业体系。
四、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协办单位: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工信科技数据局,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
承办单位:第三方机构
大赛设立组委会,由厅领导担任组委会主任,成员由厅中小企业处、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人员组成。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由厅中小企业处、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和承办机构人员组成,负责统筹推进大赛组织工作。
五、报名时间
参赛主体网络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7月20日(报名须知见附件1),大赛不向参赛者收取任何费用。
六、参赛条件
(一)企业组
1.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
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参赛项目知识产权
须隶属于报名企业;
4.企业无严重失信记录。
(二)创业组
1.包括初创企业或创客团队:
(1)初创企业:注册时间不满2年的中小微企业(工
商注册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注册);
(2)创客团队:遵纪守法的创业团队、个人、高校、
科研院所团队,同一人员不得作为多个团队核心成员参赛。
其中获奖证书中体现团队核心成员数量原则上不超过7人。
2.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知识产权归属初
创企业或创客团队核心成员,与其他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
纠纷;
3.初创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创客团队成员被列为失
信名单的不得参赛。
七、赛事安排
(一)启动仪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办大赛启动仪式,营造创新创业氛围。
(二)宣讲动员。宣讲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参赛企业和创客参加,提升中小微企业、创客团队参与度。
(三)初赛评审。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赛评审,确定进入省级决赛的项目名单。
(四)决赛路演。比赛采用“路演+答辩+当场亮分”的方式进行,按得分高低产生获奖项目,并当场公布获奖结果。
(五)参加国赛。推荐我省优秀获奖项目参加全国总决赛。
八、奖励激励
(一)奖励获奖项目。省级决赛设置一、二、三等奖若干,颁发奖金和证书,同时设置优胜奖(颁发证书)和优秀组织单位,对获奖项目择优推荐参加全国大赛。
(二)项目宣传推介。通过“创客中国”国家创新创业公共服务平台、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省内主流媒体等渠道,对优秀参赛项目和成果进行宣传展示和推介。
(三)促进融通对接。组织线上线下需求对接、产融对接等活动,向投资基金、创业投资机构、银行金融机构等推荐,集聚带动各类投融资机构为参赛企业提供多元化服务。
(四)支持创新发展。“创客中国”全国500强、50强企业在申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荐申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支持。
九、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请各市、雄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围绕大赛主旨,大力营造创新创业浓厚氛围,做好本地区宣传动员、资料审核、资源对接、组织创新项目参赛等工作。请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有关单位积极参与,做好大赛的支撑服务工作。
(二)严格评审规则。发现参赛项目有侵权或抄袭的情况,取消其参赛资格,收回其所获奖项,由参赛者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同一项目近两年内已参加省级及以上赛事并获奖且未有变化的,不再组织报名参赛。
(三)及时报送材料。请各市、雄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6月22日前将此项工作的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发送邮箱hbdasai@126.com。7月25日前,将报名项目登记表(附件2)及纸质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联系电话:0311-87802550
技术支持:13303010803
附件:
1.大赛注册报名须知
2.报名项目登记表
3.联络人信息表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年6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