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区经济商务局、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供销社:

为贯彻落实《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湖北省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林区经济商务局会同林区发改委、林区公安局、林区财政局、林区市场监管局、林区税务局、林区供销社研究制定了《2026年神农架林区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林区经济商务局                      林区发改委

林区公安局                            林区财政局

林区市场监管局                        林区税务局

林区供销社

                                                                    2026年4月10日

           2026年神农架林区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2025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745号)《商务部等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做好2026年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5〕469号)等文件精神,按照《省商务厅等8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湖北省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工作方案>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制定2026年神农架林区家电以旧换新、数码智能产品购新补贴政策实施细则如下。

一、实施时间和方式

文件发布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活动开始前将通过媒体和官网向社会发布公告,具体发放和结束时间以林区经济商务局公告为准。

二、补贴标准和范围

(一)家电产品。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6类家电中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1500元。且电脑产品需现场拆封。

(二)数码和智能产品。个人消费者在参与商家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按产品最终销售价格的15%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数码和智能产品的4类产品均需现场完成激活。

本次活动的补贴商品目录以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商品库为准,且同步至商户服务平台提供的活动设备中。完成公示的参与企业仅可销售已纳入2026年商品库符合活动品类要求的商品进行活动交易,且交易时间需在商品录入后。

三、参与活动流程

(一)实名认证领券。消费者搜索并登陆微信小程序“湖北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完成实名认证,进入“2026湖北以旧换新补贴专区”,根据需要领取相应补贴资格券。领券时间以活动公告时间为准,补贴资格券仅限当日有效。领券当天如未核销,需进行资格解绑后方可重新领券。

(二)支付立享补贴。消费者到参与活动商家购买补贴范围内的产品,须每件单独结算,直接享受支付立减。商家应在消费者购买补贴商品后开具销售发票,发票抬头应为消费者实名认证领券所用姓名,开票金额应为“消费者实际支付金额+政府补贴金额”。

(三)规范上传信息。参与活动商户应及时向省级平台上传补贴产品数据,不得无故停止、延期报送、采用离线数据包报送或间歇性大量补传数据,应确保补贴数据归集的连续性、稳定性和规律性。其中,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4类数码和智能产品需现场激活,电脑产品需现场拆封。

(四)补贴资金审核。参与活动商家在完成交易后30天内上传相关资料,向林区经济商务局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经第三方审计公司审核无误后,林区经济商务局会同林区财政局及时向商家拨付补贴资金。

活动交易仅支持整单退货,并全额退还补贴款,不支持部分退货。对因部分退货,导致消费者资格未退还,或消费者资格退还后订单审核不通过的情况,由商家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且该笔订单补贴需全额退还。

四、参与主体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在神农架林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经营主体,经营实力较强、有良好经营管理经验,主营家电、手机等数码产品零售业务,符合湖北省、神农架林区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智能产品购新参与资质要求。

(二)具有规范的出入库管理机制,具备开具数电发票的能力,能提供活动相关的进货、销售、配送等台账资料。

(三)需获取品牌企业授权书,需确保所销售的产品均通过正规渠道进货,SN码在省家电协会备案并上传国家平台。参与补贴产品具有统一的商品编码,商品编码已通过中国物品编码中心备案且在中国能效标识网、中国水效标识网备案。

(四)接受对其交易真实性审核。能按相关政策要求在省级服务平台系统上传交易信息资料。

家电类上传资料包括SN码、IMEI码、发票、物流信息、送货单/提货单(清晰可见商品条码、日期、电话信息)、签收日期、入户拆箱图(入户全景图及机身SN码图,入户全景图带有时间和定位的水印照片)、激活照片(电脑产品)。

数码智能产品类上传资料包括SN码、IMEI码、发票、物流信息、送货单/提货单(清晰可见商品条码、日期、电话信息)、激活照片。

(五)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同意由主管部门依据审核结果进行补贴资金兑付。具备良好服务能力,需为消费者提供便捷化的指引服务和售后保障,要有回收、配送、安装、维保等服务。

(六)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在实施失信惩戒处罚期间,2023年以来参与我区历次政府消费券活动和以旧换新活动无违法违规记录。参与以旧换新活动以来应退还资金均已按要求如数退回。

(七)严格遵守湖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活动相关规定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严防套补、骗补等行为的督查检查。参与活动商家要诚信、规范经营,对所提供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不得“先涨价后补贴”、变相涨价、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不得发布虚假性、误导性信息,不得拆分发票、虚开发票、凑单开票、“退货不退补”“一机多卖”,不接受预存和充值等。

(八)参与活动商家承诺遵守湖北省消费品以旧换新相关规定,参与主体有违规、传播不实信息、不按照统筹安排有序开展以旧换新补贴活动的,接受相应惩处并退出参与主体名单。

(九)参与活动商家要强化主体责任,诚信守法经营,对补贴资金负直接责任,引导消费者配合做好必要信息采集等工作,确保每笔交易闭环、可溯,及时兑现有关承诺,妥善处理消费投诉。

(十)参与2026年神农架林区家电以旧换新、数码智能产品购新的商家应引导消费者通过湖北省以旧换新公共服务平台“回收专区”进行旧机回收,林区经济商务局要鼓励并督促商家开展此项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公开征选参与商家。参与活动的商家需通过湖北省2026年报名系统(网址:http://43.139.31.91:9011/portal-web4/index.html#/login)提交报名资料,由林区经济商务局审核后根据工作安排进行公示,商家需完成公示后方可与相关服务平台进行对接上线进行活动交易。

(二)活动补贴商品入库。商户(品牌方)将参与补贴产品的商品编码上传到省级公共服务平台商品库,经省家电协会审核备案并上传国家平台,且同步至商家服务平台提供的活动设备中。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林区经济商务局牵头负责本次补贴的统筹实施工作;林区财政局负责落实活动所需财政资金;林区公安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利用外挂软件套抢、刷单套现补贴牟利等违法犯罪,对工作中发现和有关部门移交的涉嫌犯罪案件开展调查,符合立案标准的一律依法立案,必要时成立联合专班开展打击。林区税务局依职责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补贴商品发票的监管和服务。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在移交涉案线索前应对涉案行政违法作出行政违法事实调查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参与活动商户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虚标价格、虚假宣传等不法经营行为,并对其中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

(二)实行规范运作。林区经济商务局将联合相关部门在相关媒体、平台、官网上发布公告,就规范运作、规范经营、规范消费提出要求,并向全社会公开表明政府部门对假冒伪劣、以次充好、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特别是对刷单套现、骗取财政资金等违法行为零容忍、从严从重打击的明确态度及时处理商户与消费者咨询和投诉,督查商家提升售后服务质量与效率。鼓励商户借助省级商户服务平台能力接入支付即开票功能,提高发票的开具效率和发票准确合规性。

(三)支持实体零售发展。充分发挥线下销售渠道优势,用好补贴政策,2026年补贴资金充分用于线下实体企业。鼓励线下门店打造多元化消费场景,激发实体零售潜力,进一步支持线下实体发展,增强周边消费带动作用。

(四)做好补贴审核兑付各项工作。林区经济商务局委托第三方审核单位对商户补贴申请开展审核,科学制定补贴资金使用及兑付计划,及时兑付补贴资金,切实减轻商户垫资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与审核兑付效率,确保补贴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加强巡查暗访,督导商家规范参加活动,对存在违规违法行为的商户,林区经济商务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取消其活动参与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各级促消费活动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增强政策吸引力和影响力,让广大消费者及时了解政策,积极参与活动,提升以旧换新质效。

(六)开展系列活动。支持参与企业围绕产品换新、消费场景焕新举办系列活动,广泛宣传补贴政策,丰富消费促进活动形式,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七)保障农村居民享受补贴政策。林区供销社鼓励活动销售企业开展家电和数码智能产品下乡宣传,健全覆盖县以下基层的回收网络,提高农村地区绿色智能消费普及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