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西部科技创新港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落实《西安市支持中国西部科技创新港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若干措施》(市政办发〔2024〕27号)要求,现就相关项目入库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本专项重点支持西部科技创新港的校企共建联合科创平台建设、平台孵化转化企业以及科研人员领办创办企业三类项目,打造“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融合发展标杆。
二、入库条件
方向1:高校与企业共建的联合科创平台项目
(1)校企双方已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企业实际投入不低于300万元;
(2)平台有固定的研发场地、专职研发人员和明确的技术研发方向,已开展实质性研发活动,取得了阶段性技术成果或为合作企业解决了关键技术问题;
(3)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成果转化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
方向2:联合科创平台转化及引进培育企业项目
(1)企业已与联合科创平台建立合作关系,平台直接转化的企业须由学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平台引进培育的企业须与平台签订3年及以上培育协议;
(2)项目处于中试或产业化初期,实际投入不低于200万元,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3)项目具备可行性分析报告、技术转化协议、知识产权证书等材料。
方向3:科研人员、科研团队领办创办企业项目
(1)科研人员或科研团队核心成员为主要发起人并持股,同时担任核心技术或管理职务;
(2)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来源于科研人员在西安交通大学的职务科技成果,已完成成果转化相关手续;
(3)项目实际投入不低于100万元,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
(4)项目具备可行性分析报告、技术转化协议、知识产权证书等材料。
三、入库流程
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常态化入库储备,本次项目集中入库储备时间为即日起至6月30日。
(一)线上填报。西安交通大学科技管理部门牵头负责项目的申报及分类管理,组织项目负责人通过“西安市科技政策服务综合管理系统”(网址:https://data.xast.cn),按照项目申报书有关要求在线填报项目信息。
(二)形式审查。填报完成后,由西安交通大学对项目进行初审,统一出具推荐函,并在管理系统提交市科技局审核。
(三)动态储备。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实行“储备库—项目库”双库管理模式。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纳入储备库,储备库项目通过评审论证及有关程序确认立项后,纳入项目库。
四、有关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须符合《西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具有实施项目的基础条件和保障能力,诚信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健全的组织机构、完善的财务会计和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制度。
(二)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符合西安市科研诚信管理相关要求。纳入科技计划失信名单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申报新项目。
(三)项目填报咨询电话:029-67096636,管理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29-67096631。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