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工信局、经开区经发局、江北新区企发部:

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做好我市2026年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产品须符合我省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前沿材料、‌新一代半导体、‌深空探测、‌生命科学重点领域及细分赛道(附件2),由前沿技术驱动、已实现产业化,对产业发展具有显著战略性和引领性作用。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含工业企业、科研院所等)。

(二)申报要求

1.基本资质。申报单位注册地、纳税关系在安徽省境内。具备与申报产品相关的生产、设计、关键部件制造、组装、软件系统集成能力。近三年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安全和环保事故,无违法记录。

2.产品要求。申报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和我省对产品生产、销售的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属于国家特殊行业管理的产品,须具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属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的产品,须通过强制性认证。申报产品需提供具备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用户验收报告。

3.知识产权。申报单位在境内或境外依法拥有申报产品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合法使用权,无知识产权纠纷。

4.直接认定。已入选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未来产业创新发展优秀典型案例(标志性产品)的,将直接认定为安徽省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无需再次申报。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交《安徽省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申报表》(附件3,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报产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有效证明文件。提供近三年与申报产品密切相关的发明专利证书。涉及多个单位的,需提供与产品技术归属及权限有关的技术转让、许可、授权、合作生产、合作开发的合同或协议。

(二)申报产品的检测报告、用户验收报告和查新报告。涉及特殊行业或强制认证的,提供相应生产许可证或产品认证证书。

(三)申报产品彩色照片(每个产品不超过5张,JPG或GIF格式,像素800*600以上,大小2M以上),以及销售合同。

(四)申报产品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专项攻关任务的证明文件及所获荣誉证书等(若涉密仅线下报送纸质版)。

(五)申报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

四、申报要求

(一)请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做好对口领域申报动员工作,于7月3日前收齐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并填写《安徽省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推荐汇总表》(附件4,以下简称《汇总表》),联合初审时间另行通知。

(二)请各县市区工信部门做好对口领域申报动员工作,并于7月3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各一份)及《汇总表》(电子版)报送至各对口科室。

 

附件:1.《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6年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申报评定工作的通知》

2.安徽省未来产业重点发展领域及细分赛道

3.安徽省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申报表

4.安徽省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推荐汇总表

附件下载链接:附件1-4.zip

 

 

芜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22日

(联系人:韩洋;0553-3826021;whsgxjzbk@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