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科)促局: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5〕341号)、《佛山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为增加优质消费供给,推动项目落地,现组织开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第一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区按照《佛山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指南》)有关要求,发动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项目(不局限于前期初步入库项目)申报。各区咨询电话如下:
二、请各区按照《佛山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附件2)及《申报指南》明确的支持内容和申报要求对项目进行资格初审,经集体决策后,于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书面初选意见报告、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1-1)和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2份及与纸质材料一致的完整PDF扫描版1份、刻录光盘)报送市商务局(服务贸易与商贸服务业科)。
特此通知。
附件:1.佛山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
2.佛山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doc
佛山市商务局
2026年6月1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罗环,839953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