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肇庆高新区、肇庆新区、粤桂试验区(肇庆)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单位:
经十四届市政府第1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市政府决定废止《肇庆市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肇星计划”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肇府〔2022〕16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
肇庆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12日
附件:
1.肇府〔2026〕3号.doc
2.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肇庆市推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肇星计划”五年行动方案(2022-2026年)》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