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进一步拓宽有奖举报奖励范围和渠道,加强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依据《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奖励的有关规定》,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制定了《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对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奖励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3年12月15日至2024年1月15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dxqhjjczd@bjdx.gov.cn;

2.通讯地址:北京市大兴区观音寺恒昌大厦旁综合执法大队稽查信访科(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69293006;

4.登录大兴区人民政府网(https;//www.bidx.gov.cn)、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板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

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15日

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对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奖励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1)《北京市大兴区生态环境局对举报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实施奖励的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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