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门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江府〔2023〕24号)、《关于印发<江门市市级供销惠农服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江财工〔2024〕26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江门供销“社村”合作建设项目入库储备工作的通知》精神,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采取项目法对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社村”合作试点“补改投”项目专项资金进行了分配,申报项目已经过公开征集、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等程序,现将拟扶持项目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至7月3日。

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扶持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受理部门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手写签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未盖公章、未签署真实姓名的,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以及在公示时间截止后(以寄出信件的邮戳为准)反映的材料一律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

联系人:何颖怡、谭咏晖

联系电话:0750-3185131、0750-3182281

联系地址:江门市水南路会龙里158号之一(邮政编码:529000)

附件:江门市供销合作联社“社村”合作试点“补改投”项目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及任务清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