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新江津建设,区民政局依据市级民政工作部署及全区“十五五”总体规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编制形成《江津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内容贴合实际、务实可行、落地见效,充分吸纳各单位、人员智慧,凝聚发展共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一、时间期限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6年7月26日止。

二、意见要求

意见建议应符合以下要求:一是合法合规性。应符合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国家及市级民政相关政策部署,贴合江津养老、社会救助、儿童福利、残疾人保障、婚姻殡葬、社会组织慈善、基层治理发展实际,能够反映城乡群众、民政服务机构、基层村(社区)的现实需求,有利于补齐民政民生短板、推进民政事业均等化高质量发展。二是务实可行性。应充分结合江津人口结构、城乡布局、现有设施基础、财政承载能力等现实条件,意见事项具体清晰、举措详实可操作,落地配套要素基本具备,相关任务原则上在2026—2030规划期内能够落地实施并取得阶段性实效。

三、征集方式

请下载填写附件2《江津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征集表,通过以下途径反馈至江津区民政局规划财务科。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1759040712@qq.com。标题请注明江津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字样。

(二)信函寄至: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相府路56号606室,邮编:402260。信封请注明江津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字样。

欢迎广大市民、企事业单位、行业机构、专家学者积极建言献策。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评估论证,条件成熟、具备实施基础的意见建议将及时研究并纳入规划。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周建军,023-47555632。

附件:1.《江津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江津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征集表

3.《江津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4.《江津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重庆市江津区民政局

                              2026年6月26日

附件1

江津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2026年6月

目  录

第一章  江津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总体要求

第二章 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均衡发展

第一节 加快建设高品质老年友好型城市

第二节 构建普惠多元养老服务体系

第三节 加快发展银发经济

第三章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筑牢民生保障底线

第一节  健全分层分类精准化救助格局

第二节 完善社会救助动态监测机制

第三节 提升综合救助服务质效

第四节  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

第五节 推进流散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升级

第四章 提升社会福利保障水平筑牢民生福祉发展根基

第一节 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二节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

第三节  充分发挥福利彩票支撑保障作用

第五章 推进专项社会事务改革提升社会服务均等化水平

第一节 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和婚姻家庭服务

第二节  增强殡葬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

第六章 深化社会治理创新 助力城市现代化治理

第一节 激活社会组织内生动力

第二节  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第三节 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和服务

第七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江津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各级民政部门要怀着大爱之心、爱民之心做好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新时代全区民政工作走深走实,切实助力现代化新江津建设,依据《重庆市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和《重庆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6年—2030年,展望至2035年。

第一章  江津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政策完善和设施建设,迭代完善服务保障体系、监督管理体系、社会参与三大体系,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提升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社会治理综合效能,纵深推进勤廉并重的新时代清廉民政建设,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津实践新篇章提供坚实支撑。

江津民政事业发展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牢牢把握民政工作政治属性,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转化为民政工作具体实践。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三是坚持改革创新赋能。深化民政领域改革创新与数字智改,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持续激发民政事业发展内生动力。四是坚持安全韧性发展。树牢底线思维、前置风险防控,健全风险预警机制,构建安全可控、稳健韧性的民政发展体系。

到2030年,民政系统党的建设全面提质增效,养老事业、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事务、基层社会治理质效全面提升,民政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备,民政事业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迈出更加坚实的步伐。

专栏1 “十五五”江津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主要指标单位2025年2030年指标属性
1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6880预期性
2养老机构中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养老护理员占比%71.380预期性
3普惠养老床位占比%40预期性
4老年友好型社区覆盖率%260预期性
5基层老年协会覆盖率%30100预期性
6社会救助动态监测预警处置率%100100约束性
7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覆盖率%100100约束性
8孤儿等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覆盖率%100100约束性
9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率%100100预期性
10城镇公益性安葬设施区县覆盖率%80100约束性
11农村公益性墓地规范服务行政村覆盖率%8050预期性
12法人治理结构健全、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的社会组织占比%9293预期性
13乡村地名命名覆盖率%51100预期性
14低保标准占人均消费支出量化区间城市%28.5530-38预期性
农村%39.738-50
15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街道%80100预期性
乡镇%5060
16社区慈善基金占比街道%85100预期性
乡镇%3670
社区%2950

第二章 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均衡发展推进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落地见效,结合我区养老服务发展实际,持续优化城乡养老服务布局,补齐农村养老、居家养老、专业康养服务短板,不断丰富养老服务业态,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全力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均衡化发展,擦亮“中国长寿之乡”养老品牌,持续扩大品牌影响力。

第一节  加快建设高品质老年友好型城市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健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实施机制,强化部门协同、政策衔接、资源共享。重点围绕老年人社会保障、健康支撑、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快形成闭环政策。建立老年人数据库和为老服务大数据平台。

扩大老年人社会参与。落实老年人社会参与政策措施,清理不合理规定。广泛动员各领域的老年知识分子积极带头参与“银龄行动”,组建区、镇街、村社三级老年志愿服务队伍,打造一批具有江津辨识度的老年志愿服务品牌。推动发展老年教育,大力培育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提高协会规范化建设水平和为老服务能力。

筑牢老年人合法权益保障屏障。落实新修订的《重庆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健全老年人权益保障与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推动多部门联合执法,切实维护老年人权益,持续打击治理涉老网络诈骗等各类侵权违法行为。开展普法宣传和防诈骗宣传教育,持续落实90岁以上高龄老人意外伤害保险政策,逐步向低龄老年群体扩面推广,探索健全老年人意定监护实施机制。

打造老年友好社会环境。推进老年友好城市与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全域推进公共场所适老化无障碍改造。精准落实老年人优待政策,推行智慧助老与传统服务融合发展模式。深耕孝亲敬老文化,常态化开展“敬老月”“乐享银龄”等主题活动,做实高龄老人慰问、敬老典型选树宣传工作。

专栏2 老年友好社会建设

老年友好型社区。因地制宜推进老年活动中心(乐龄中心)建设,提供综合多元为老服务。到2030年,老年友好型社区建成率达到70%。“银龄行动”品牌。培育2-3个“银龄行动”示范项目。组建区级“银龄行动”志愿服务队伍。

第二节 构建普惠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完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优化公办养老机构整体规划和布局,依托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区社会福利院、大型民办养老服务机构等建设跨区域的养老服务联合体,设立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深化“机构建中心带站点进家庭”社会化养老运营模式。

强化养老机构服务能力建设。加大公办养老服务设施改造力度,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提质增效、规范发展。动态公布兜底保障型养老机构名录,明确普惠支持型养老机构认定标准,健全普惠养老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引导养老机构向家庭提供生活照护、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专业服务延伸。重点增设护理型床位与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支持养老机构优先收住失能、失智老年人,妥善保障“老年父母+残疾子女”特殊家庭照护需求,扎实做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保障工作。

优化养老服务供给格局。建设智慧型家庭养老床位,累计完成1000户居家家庭适老化改造。常态化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加快构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做实做细社区助餐、助浴、助洁、助医、助行、助急“六助”服务功能。持续拓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维度。支持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开展康养、医养业务,依托基层老年协会等社会组织发展互助性养老服务,丰富多元养老服务供给体系。

强化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体系,建立“协会自检、镇街日常检查、第三方机构专项检查、民政部门每月抽查、部门季度联合检查”的五级检查机制,持续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联合执法、行政执法力度。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落实养老机构开办“一件事一次办”改革举措,推动养老服务安全管理全面融入基层“141”智治体系,实现养老服务监管提质增效、安全可控。

加强养老服务要素保障。建立适配人口老龄化的养老保障机制,足额落实高龄津贴、百岁老人生日慰问金、各类困难及失能老年人补贴政策,动态优化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完善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推动评估结果多部门互通互认。强化金融赋能养老产业,盘活闲置资产改建养老设施。常态化开展从业人员培训,推行养老服务师职业资格制度,夯实人才支撑。

专栏3 养老服务体系提升

提升街镇养老服务能力。建设3—5家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打造银发综合体2个。力争城市15分钟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老年助餐服务覆盖100%的街道、50%的镇。补齐农村养老服务短板。开展幸福小院、农村大食堂建设,提档升级10个规范化农村互助养老点。扩大普惠型养老服务供给。认定一批普惠养老机构,普惠养老机构床位占比达到40%。健全失能老年人照护体系。全区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80%。建设1家认知障碍专业照护机构。开展养老服务职业技能培训。年均培训养老服务机构护理员、安全员、负责人不低于1000人次。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100名。

第三节  加快发展银发经济培育壮大老龄产业经营主体。全面落实银发经济扶持政策,推动老年用品制造、智慧养老、康复辅具、适老化改造等银发产业深度融入“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精准开展产业招商引资,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国有资本落地布局,培育建设一批中高端养老服务机构,助推银发经济提质扩容。

丰富产品服务供给和场景应用。动态遴选更新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落地“惠老助企”专项行动,加速适老化产品研发迭代与普及推广。推动养老产业与医疗康复、老年教育、文旅休闲等业态融合发展,打造四面山特色旅居养老目的地。依托“渝悦养老”平台枢纽优势,统筹线上线下资源为,老年人集成一站式养老服务。

大力促进银发消费。参加“渝悦享老˙品质生活”主题消费行动,引导发放消费补贴(券),激活老年人潜在消费需求。鼓励线上线下销售平台开辟老年用品展示租售专区,组织辖区企业积极参加老年用品博览会,搭建供需对接平台。

专栏4 老龄科技创新

深化“AI+养老”场景应用,支持脑机接口、具身智能、智能辅具等行业的优质企业开拓银发市场新赛道。

第三章 健全社会救助体系 筑牢民生保障底线第一节  健全分层分类精准化救助格局完善“大救助”工作体系。充分发挥区级社会救助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常态化落实民生保障协同会商机制。严格对标上级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夯实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三大核心保障板块,推动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有效衔接、互补联动。持续拓宽社会力量参与渠道,健全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一体化“大救助”工作格局。

构建分层梯度救助保障体系。常态化开展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联动医保、教育、住建、人社等部门落地各领域专项救助举措。严格执行市级统一救助标准,稳步推进基本生活救助城乡统筹。抓实特困人员照料帮扶与供养保障提质工作。规范临时救助流程,针对突发急难困难,全面落实“小额快救”机制,实现困难群众突发诉求早发现、快帮扶,高效化解群众临时性、突发性民生难题。

健全常态化监管体系。持续深化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从严加强救助资金申报、拨付、使用全链条监管,守牢救助资金安全底线。抓实救助领域信访诉求处置工作,多元拓宽群众问题反馈渠道,做到接诉即办、闭环管理。严格落实社会救助经办人员近亲属备案、卡折代持备案等制度,从源头防范优亲厚友风险。探索建立尽职免责机制,激励基层工作人员依规履职。

第二节完善社会救助动态监测机制强化精准认定与靶向帮扶。建强用好社会救助动态监测信息平台,统筹运用业务经办、信息核对、动态预警、急难救助等各类数据资源,持续优化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比对操作规程。健全社会救助全周期动态管理机制,严格规范低保准入、动态核查、有序退出机制,实现救助对象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退出。

优化动态监测与预警处置。完善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和研判规则,实行大数据智能筛查联动基层网格员实地入户走访的双线排查模式,规范预警线索交办、核查、处置全流程。深化跨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和常态化信息比对,切实提升风险预警与协同处置能力,为精准监管和高效服务提供数字化支撑。

第三节  提升综合救助服务质效织密便民救助服务网络。持续推广社会救助服务掌上申办、全程网办,立足本区基层服务站点,落实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深化救助事项集成联办改革,打造跨部门协同、全域全覆盖的救助服务体系,切实下沉服务资源,让困难群众就近办事、便捷受助。

打造闭环救助运行新格局。落实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管理办法,强化依法核对依规使用,为社会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提供支撑。着力构建民政部门“精准认定、分层管理、按需推送、分类救助、闭环反馈”的运行体系,建立“一户(人)一条闭环救助链”,形成“弱有众扶”的一张幸福清单,全面提升综合救助服务精细化、闭环化、规范化水平。

第四节加快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优化服务类社会救助配套举措,完善救助需求评估标准与指标体系,因地制宜编制服务类救助清单。丰富社会救助供给主体,健全政府兜底救助与慈善帮扶常态化衔接机制,积极引导慈善力量、社会组织落地实施各类公益救助帮扶项目,构建多元协同的救助格局。夯实基层救助服务阵地建设,主动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改革创新,着力培育打造贴合江津特色、具备示范效应的服务类救助工作品牌,持续提升社会救助专业化、精细化、服务化水平。

第五节推进流散人员救助管理服务升级建立流散人员站内服务及探视回访相关标准。加强部门协同配合,建立救助管理机构重点个案协作联办机制,搭建救助管理社会参与平台。持续推进“津心圆梦”寻亲工作。推动解决重复求助问题。创新救助管理模式,开展“站内+照料”等工作。推动流散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转型升级。

专栏5社会救助体系提升工程

数字救助赋能。依托“渝悦救助通”为救助对象定制专属“幸福清单”,整合各类救助事项,实现“一次申请、一网联办”。打破办理限制,落实“凡申请必受理、进度可查询、数据可溯源”机制,保障困难群众权益,推动救助公平高效。三级社会救助服务网络。规范区、镇街、村社救助服务阵地,加强网格员、救助经办人员数字化赋能培训,聚焦年老、行动不便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上门救助服务,打通救助服务“最后一公里”。服务类社会救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统筹救助资源、精准对接需求、增加服务供给、提升兜底质量为重点,有效动员和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针对性的服务类社会救助。救助管理机构设施改造与资源整合提升工程。探索救助管理与精神卫生福利服务、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社会救助等工作的有机融合,推进救助设施提档升级,升级改造1个救助管理机构,救助管理机构安全达标率100%。

第四章 提升社会福利保障水平 筑牢民生福祉发展根基第一节  推动儿童福利事业高质量发展强化儿童分类保障。构建困境儿童分层分类保障体系,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实施助医助学项目。完善国家监护制度、依法收养登记,规范数据管理使用,健全资金监管制度,推进标准化建设。

推动精准关爱服务。持续开展留守、流动儿童摸排建档,建立关爱服务台账。优化留守儿童委托照护措施,完善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清单,落实居住地基本公共服务,强化孤独症儿童关爱服务。推进困境儿童心理健康、监护状况识别评估,深化关爱帮扶。

夯实儿童福利基础。深化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推动“开门办院”,推进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提质增效,加强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儿童关爱服务驿站,依托未保站等服务阵地,加强困境儿童精细关爱服务。

专栏6  儿童福利事业建设

儿童福利机构。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开门办院”率实现100%。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开展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规范化建设,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建成率达100%。

第二节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残疾人福利保障制度。健全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基础性兜底保障制度,稳步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建立补贴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动态调整机制。完善补贴资金发放监管机制,提升补贴精准化管理水平。

优化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构建多层次托养照护服务体系,健全精准识别、需求评估、动态管理等机制,以经济困难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为重点,加强资源统筹和政策衔接,强化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和养老服务衔接,鼓励设立“老年父母+残疾子女”照护单元。推进区级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示范中心和区域性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设施建设,支持现有养老机构、社会福利院、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等设置独立的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单元,为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托养照护服务。完善服务标准与监管体系,推动运用数字化平台。

发展精神卫生福利服务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加大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建设力度,对精神卫生福利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完善设施功能布局,规范机构服务管理,提升保障水平,全面满足特困人员中的精神障碍患者生活照料、康复、医疗等服务需求,逐步提高特困精神障碍患者集中照护服务覆盖率。深化开展“精康融合提升行动”,健全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体系,推动“渝康家园”扩面提质增效。

发展壮大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健全普惠高效的服务供给体系,统筹布局全区服务网点,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推动医疗机构、康复机构与器具服务机构联动发展,实现“诊疗—康复—适配”一体化服务,推动更多辅具服务纳入医保、长护险支付,强化保障政策有效衔接。持续深入开展辅具服务公益项目,促进康复辅助器具“进机构”“进社区”“进家庭”。

专栏7残疾人事业发展

残疾人福利。对精神卫生福利设施进行改造升级,建设区级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机构和区域性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设施,设立“老年父母+残疾子女”照护单元覆盖率达100%,落实重度残疾人托养照护服务消费券。精康融合提升行动。到2030年,登记对象接受规范服务达80%以上,达到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登记患者数量的40%。

第三节  充分发挥福利彩票支撑保障作用坚持党建引领,深化“公益福彩・我先行”品牌建设,助力“善满山城”行动落地见效。加强福利彩票发行销售,优化销售渠道布局,探索跨界融合新模式,积极培育高质量网点,持续提升运营营销效能,保持销量平稳增长。力争实现福彩总销量9亿元,筹集福彩公益金2.8亿元,为民政事业及其它公益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严格落实公益金全链条监管,健全非理性购彩干预疏导机制,实现公益金资助项目标识全覆盖,不断扩大福彩公益品牌影响力与群众知晓度。

第五章  推进专项社会事务改革 提升社会服务均等化水平第一节优化婚姻登记管理和婚姻家庭服务加强婚姻管理服务。持续推进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婚姻登记“全国通办”政策。深化婚姻管理数字化改革,整合线上预约、婚姻登记、异地调档、婚姻家庭辅导等服务功能,持续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盘活户外颁证服务阵地,常态化开展特色颁证服务,丰富婚姻公共服务场景。

升级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加强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婚登+”创新融合发展,积极举办集体颁证、集体婚礼、婚俗文化展演等特色活动,打造特色服务品牌。强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专业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做细做实做好婚姻家庭辅导服务。

持续推进婚俗改革走深走实。聚焦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婚俗领域突出问题治理,持续深化婚俗改革,积极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的婚俗新风。加强婚姻管理服务重点问题综合治理,加强婚介机构规范管理。持续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加大婚姻家庭服务支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引导传承良好家风家教,积极构建新型婚育文化等。

第二节   增强殡葬公共服务和管理能力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基本殡葬服务的要求,健全完善殡葬基本服务制度,把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纳入基本民生保障体系。实现殡仪馆收归政府所有并由事业单位运营管理。制定殡葬服务基础项目清单,将遗体接运、存放、告别、火化、骨灰寄存等纳入清单范围。合理确定非基础项目清单,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秩序,对清单内项目收费依法实行标准化、规范化收费监管。全面推行覆盖全体居民的基本殡葬服务减免、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稳步提升保障标准,普惠民生福祉。

促进殡葬设施均等可及。编制《江津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科学布局殡葬服务设施,推进建设城镇公益性公墓、公益性骨灰堂、农村公益性墓地等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实施殡仪馆“环境整洁化、设施规范化、服务标准化、队伍专业化、监管常态化”升级改造,更新火化设备,扩容增设殡仪服务网点,保障群众就近治丧。稳步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等绿色生态安葬方式。

提升殡葬依法治理水平。加快制定完善殡葬配套政策制度体系。完善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机制,加强殡葬执法队伍建设,构建亡故人员全量信息数据库,强化源头管控和全过程监管,推进殡葬事业有序健康发展。深化殡葬数字化赋能,依托“渝逝有安”数字平台与96000殡葬服务热线,搭建智慧监管场景,实现殡葬服务全域动态监管、整体智治。

稳妥推进殡葬改革。有序推进火葬区和土葬改革区调整,逐步扩大火葬区范围,提高全区火化率。大力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深埋等生态安葬方式,建设生态安葬纪念设施,从严整治“活人墓”、硬化大墓和散埋乱葬行为。持续开展殡葬领域移风易俗,倡导厚养薄葬、文明低碳祭扫,引导群众树立现代殡葬观念,推动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殡葬新风尚。

专栏8公益殡葬建设提质

公益殡葬建设。推进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到2030年,城镇公益性公墓、殡仪馆服务网点服务乡镇覆盖率达到50%以上,农村公益性墓地服务行政村社覆盖率达50%。

第六章 深化社会治理创新 助力城市现代化治理第一节激活社会组织内生动力强化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坚持党建引领社会组织发展,完善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成立登记、日常监管、等级评估、注销退出全流程规范化制度机制,推进社会组织数字化管理和全生命周期改革。规范完善分支机构管理、信用信息管理、评比表彰、授牌命名活动、节庆展会论坛等规章制度。健全执法制度机制,常态化开展“僵尸型”社会组织清理整治和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社会组织领域风险隐患。

健全培育体系与作用发挥。进一步健全社会组织培育扶持体系,重点扶持社区服务、公益慈善、科技创新等领域有影响力的社会组织,引导其融入超大城市现代化治理。探索开展社会组织“合并转放”试点。推动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力度,支持机构在参与社会现代化治理、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西部陆海新通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到2030年,新培育新兴领域行业协会5家、科技类社会组织10家以上,打造社会组织知名品牌10个。

第二节  促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深入宣传《慈善法》,依托“中华慈善日”“重庆慈善周”开展主题宣传,推动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引导慈善组织发展数字慈善、规范开展互联网募捐。推动慈善跨界融合发展,引导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参与慈善事业。畅通慈善供需对接渠道,促进慈善资源精准惠民,打造具有江津辖区特色的“津善同行”慈善服务品牌。

健全慈善组织监管机制。推动慈善组织党建全覆盖,联动业务主管单位、党建工作机构强化日常监管与专项审计,纵深推进“阳光慈善”建设,完善慈善领域综合监管体系。构建三级慈善服务体系,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常态化运维上线“渝悦慈善”应用系统,以数字化手段规范慈善行业运行。

完善慈善事业发展保障体系。健全支撑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规范推进社区慈善基金建设,探索慈善助力民政民生事业发展的工作机制,聚焦“老、小、困、残”重点群体精准赋能,构建“政府引导、多元支持、组织赋能、居民互助”的慈善资源供给体系。加快推进慈善领域标准化建设,支持慈善组织专业化、品牌化发展,搭建慈善人才交流平台,建立应急慈善工作机制。

第三节 规范区划地名管理和服务提升行政区划治理效能。坚持党建引领行政区划工作全过程,聚焦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要求,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及人口发展趋势,科学审慎优化区划布局。规范乡级区划调整申报流程,从严管控行政区划变更。开展行政区划历史文化的挖掘保护、研究阐释与宣传弘扬。落实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制度,深化平安边界建设,维护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提高地名管理服务水平。规范新生地名命名审批,常态化整治不规范地名,标准化设置地名标识。深化乡村地名建设,加大命名设标工作力度,梳理挖掘地名文化故事,健全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建立与辖区相关部门的常态化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机制,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地名文化保护传承工作。

专栏9 社会治理能力提升

推动社会组织规范有序发展。优化社会组织全流程服务,提升登记管理水平。打造社会组织“数字监管一张网”,构建“六位一体”多部门综合监管改革体系。推动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理事会建设,规范换届管理。打造“津善同行”民生服务品牌。培育1-2家区级标杆慈善组织,打造3-5个具有辖区特色、群众认可的慈善品牌项目,社区慈善基金达到60支。每个社区备案3个以上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成立2支以上社区慈善志愿服务队伍,80%以上的村备案1个以上公益慈善类社区社会组织、1支以上社区慈善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何方家国”“乡村著名行动”、平安边界创建活动,编撰行政区划沿革。加强文化传承与协同共治,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地名管理服务新格局。推动地名与产业发展、文化旅游、民生保障、基层治理深度融合。

 第七章 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坚持党对民政工作全面领导,以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紧盯民政重点领域廉政风险,强化政治监督保障规划落地。健全协同实施机制,统筹人才、资源、基层服务全方位保障,分层分类开展民政专业培训,补齐养老、社工等紧缺人才,建强基层一线队伍,完善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育体系。推动民政人财物资源下沉基层、优化配置,盘活存量设施,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构建政企社联动救助格局。完善镇村三级民政服务网络,集成便民服务事项,创新特殊群体个性化服务,整合多方力量提升应急与精准帮扶能力,升级基层服务阵地、落实经费保障,确保“十五五”民政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见效。

附件2

《江津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征集表

项目内容
姓名/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身份类别(可选填) □ 村(社区)干部、基层群众 □ 养老 / 殡葬 / 儿童福利等民政服务机构从业人员 □ 社会组织、慈善组织工作人员 □ 机关镇街民政干部 □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业专家 □ 其他(请注明:         )
意见建议类型□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 社会救助提质增效 □ 儿童与残疾人福利保障 □ 婚姻殡葬专项社会事务改革 □ 社会组织与慈善事业发展 □ 区划地名、基层社会治理 □ 数字民政、人才队伍、规划实施保障 □ 其他(请注明:         )
具体意见建议(可另附页)(请尽量做到:①合法合规;②具体明确;③具备实施可行性;④能体现多数群众意愿)
建议依据或理由(可选) 
预期可实现时间□ 2026—2027年 □ 2028—2030年 □ “十五五”期间阶段性成效 □ 其他:         

说明:1.请将本表填写完整后,通过电子邮件或信函方式反馈至江津区民政局。2.电子邮件请发送至:1759040712@qq.com。3.信函请寄至:重庆市江津区几江街道相府路56号606室(邮编:402260)。4.征集截止时间:2026年7月26日。

附件3

《江津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

(2026—2030年)(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现代化新江津建设,区民政局依据市级民政工作部署及全区“十五五”总体规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编制形成本《江津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现将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编制背景

2026—2030年是江津民政补短板、强弱项、提品质、促均等的关键五年,也是推进民政现代化治理的重要攻坚期。上级层面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精准社会救助、基层治理、婚丧移风易俗等作出系统部署,区级总体规划对民生保障提质增效提出明确要求,亟需专项规划细化落地。当前,我区人口老龄化程度持续加深,城乡养老服务不均衡、特殊群体精细化服务不足、基层治理效能有待提升,群众对优质、智慧、多元民政服务需求持续攀升,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编制明确了努力方向。

二、编制依据

全面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市民政领域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衔接市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确保目标一致、指标对接、任务贯通。结合全区人口结构、空间布局、重点项目建设和基层民政运行实际编制,贴合江津发展实情。

三、编制过程

2025年6月启动规划编制工作后,我单位全面复盘“十四五”指标完成情况,深入镇街、村社及民政服务机构调研,梳理问题短板、重点项目和改革任务,明确总体思路与发展重点。2026年3月,参照市级规划,结合江津特色,构建七大主体章节、九大专项专栏的整体架构,形成规划初稿。组织各业务科室对文稿逐条开展审核,校准目标指标数值、规范政策条文表述、理顺各章节逻辑架构、细化实操落地举措,全面完成文稿内部修改完善工作。

四、主要内容

《规划》期限为2026—2030年,共七章、九大指标专栏,系统构建兜底保障更扎实、公共服务更均等、基层治理更高效、民政发展更优质的现代化民政体系。

一是明确总体发展导向。确立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2030年发展目标,设置16项量化指标,区分约束性、预期性指标,实现可量化、可考核、可落地。

二是推进养老服务优质均衡发展。依托“中国长寿之乡”品牌,聚焦老年友好建设、普惠养老供给、银发经济培育,完善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强化失能失智照护、人才培育和行业监管,促进养老服务提质增效。

三是筑牢精准高效社会救助体系。健全分层分类梯度救助机制,优化动态监测预警、“小额快救”、闭环救助服务,发展服务类救助,升级流浪人员救助管理,织密织牢民生兜底底线。

四是提升社会福利保障水平。完善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优化残疾人补贴、托养照护、精神康复、辅具适配服务,规范福彩发行和公益金管理,强化公益支撑保障。

五是深化专项社会事务改革。推进婚姻登记标准化、数字化建设,深化婚俗改革;优化城乡公益性殡葬设施布局,扩大公益殡葬服务有效供给,推进殡葬标准化、生态化、智慧化建设,持续深化移风易俗。

六是打造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规范社会组织全生命周期监管,培育新兴领域社会组织;做强“津善同行”慈善品牌,完善三级慈善服务体系;深化乡村地名建设、平安边界创建,赋能基层现代化治理。

七是健全系统保障机制。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制度机制、人才队伍、资源配置、基层阵地、风险防控等保障体系,确保规划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五、征求意见说明

本次《规划(征求意见稿)》面向各相关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征集指标设置、项目布局、政策举措、文字规范等方面修改建议。下一步,将汇总梳理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依法开展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示等程序,报请区政府审定后正式印发实施。

      

附件4

《江津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中国式现代化,民生为大”。我局依据市级民政工作部署及全区“十五五”总体规划,结合民政工作实际,编制形成本《江津区民政事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征求意见稿)》)。为确保内容贴合实际、务实可行、落地见效,充分吸纳各单位、人员智慧,凝聚发展共识,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为便于社会各界全面、准确了解核心内容,现就相关重点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的依据

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对标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市民政领域重大决策部署。严格衔接市级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江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确保目标一致、指标对接、任务贯通。结合全区人口结构、空间布局、重点项目建设和基层民政运行实际编制,贴合江津发展实情。

二、制定的意义

民生现代化事关中国式现代化的底色与温度。“十五五”时期,既是江津建设现代化新重庆枢纽之城的关键阶段,也是补齐民政服务短板、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提升期。《规划(征求意见稿)》系统明确今后五年民政领域发展目标、重点任务与实施路径,是统筹养老、救助、特殊群体保障、社会事务、基层治理的行动指南,为筑牢兜底民生底线、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推进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遵循。

三、主要内容

(一)构建四级普惠养老服务体系立足“中国长寿之乡”定位,建成区、镇街、村(社区)、家庭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区级建成认知障碍专业照护机构,发挥统筹示范作用;规划建设3—5个镇街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档升级10个农村互助养老点,村社全覆盖开设助餐服务;五年完成1000户家庭适老化改造,布设智慧养老床位。到2030年护理型床位占比达80%、普惠养老床位占比40%、老年友好社区覆盖率60%,同步完善养老机构五级监管、护理员年均千人培训机制,融合文旅康养发展银发经济。

(二)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构建“大救助”梯度保障机制,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动态覆盖所有困难群众,落实“小额快救”即时帮扶。搭建跨部门大数据监测平台,实行“数据筛查+网格员入户”双线预警,社会救助动态预警处置率稳定100%。建立“一户一策”救助清单,引入社会组织开展服务类救助;完成1个救助管理机构升级改造,擦亮“津心圆梦”寻亲品牌,全链条监管救助资金,守住兜底保障底线。

(三)强化一老一小、残疾人特殊群体福利保障儿童福利实现机构提质全覆盖,儿童福利机构“开门办院”率、未保机构建成率均达100%,常态化关爱留守、孤独症儿童,孤儿保障覆盖率保持100%。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全覆盖,新建区级重度残疾人托养设施,机构全面设置“老年父母+残疾子女”照护单元;实施精康融合行动,2030年街道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100%、乡镇达60%,全域布局康复辅具租赁网点,形成诊疗康复适配一体化服务。

(四)优化婚姻殡葬公共服务,深化移风易俗

婚姻登记全面实现全国通办、数字化办理,打造特色户外颁证点位,常态化开展婚俗改革,整治高价彩礼。编制殡葬专项规划,2030年城镇公益性安葬设施覆盖率100%,农村公益性规范墓地行政村覆盖率50%;殡仪馆实行事业单位运营,落实基本殡葬服务费用减免与生态安葬奖补。依托“渝逝有安”平台推进殡葬标准化、生态化、智慧化监管,整治散埋乱葬,推广树葬、花葬等绿色安葬模式。

(五)规范社会组织、慈善与基层区划治理

落实社会组织全生命周期监管,持续清退“僵尸型”机构,到2030年法人治理规范社会组织占比93%,培育5家行业协会、10家科技类社会组织、10个服务品牌。打造“津善同行”慈善品牌,搭建三级慈善服务网络,2030年街道社区慈善基金覆盖率100%、乡镇70%、普通社区50%。规范乡级区划调整,常态化开展界线联检;推进乡村著名行动,2030年乡村地名命名覆盖率100%,深挖地名历史文化赋能基层治理。

(六)数字民政建设与规划落地保障措施

统筹运用“渝悦养老”“渝悦救助通”“渝逝有安”数字化系统,全域赋能“渝康家园”社区康复站点,实现特殊康复人群信息建档、动态监测、服务调度线上闭环管理。坚持党建引领清廉民政建设,推动资金、项目、阵地资源下沉基层;常态化开展养老护理、民政干部专业培训,配齐专业人才队伍;完善安全防控、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实行指标年度分解、定期调度督导,确保2026—2030年全部目标任务、重点项目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