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内容:

为充分发挥政府投资作用,提高政府投资效益,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激发社会投资活力,根据国务院《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鲁政字〔2025〕191号)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结合我市实际,我委修订起草了《烟台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时间为2026年6月26日至2026年7月8日。欢迎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附上姓名及联系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意见反馈电话:0535-6245111

电子邮箱:fgwtzk@yt.shandong.cn

烟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

草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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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抓好《政府投资条例》《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贯彻落实,切实提高我市政府投资管理水平,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提请市人民政府印发了《烟台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烟政字〔2021〕35号),将于今年8月底到期。

近年来,国家层面对政府投资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投资效益等提出了更高要求,《山东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已完成修订并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地与上级政策文件相衔接,根据国家、省新出台的政策法规以及我市实际,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对《管理办法》重新制定。

二、把握原则

《管理办法》重新制定过程中,重点把握了以下三个原则:一是坚持深化改革。既贯彻《政府投资条例》总体要求,又严格落实国家及省最新工作部署,切实将改革的办法、严管的基调体现在管理各方面。二是强化环节管控。聚焦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政府投资计划编制、政府投资项目实施等关键内容,从严从细作出规定。三是注重延续稳定。保持原《管理办法》基本框架不变,重点对上级最新要求和工作推进中反映较为集中的问题等,作进一步明确。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7章46条,立足我市政府投资管理实际,聚焦政府投资项目谋划、计划管理、投资决策、项目实施及监管等全流程工作,对相关重点事项、重点问题进行明确。

第一章总则(1至4条)。规定了《管理办法》制定的依据、政府投资内容、部门职责等。

第二章政府投资项目谋划(5至7条)。规定了各部门应开展政府投资项目谋划,对项目谋划的具体要求进行明确。

第三章政府投资决策(8至25条)。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基本程序,对发展改革等部门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管理职责予以明确。

第四章政府投资年度计划(26至30条)。规定了政府投资年度计划编制职责、管理程序,以及年度计划的下达和执行要求等。

第五章政府投资项目实施(31至41条)。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实施、调整变更等事项。

第六章监督管理(42至43条)。规定了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检查及惩戒措施等事项。

第七章附则(44至46条)。规定了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等特殊项目的管理等。

四、实施时间

本办法拟于2026年9月1日起施行。各区市参照本办法,做好辖区内政府投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