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科技副总”专项计划,加大力度引导人才智力向企业一线集聚,强化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人才支撑,助力企业科技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科技副总”专项计划实施办法》(赣科才发〔2026〕21号)精神,现就2026年“科技副总”需求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面向省内企业和省国资委监管的省属国有企业,征集“科技副总”需求。支持引导企业面向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中央企业引聘科研人员担任技术或管理岗位职务。引聘的“科技副总”,可根据企业实际需求,帮助企业凝练和解决关键技术问题、开展联合攻关、建设科技创新平台、引进培养创新人才、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建立健全研发机制、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促进科学技术普及,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多样化用才需要和创新需求,切实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
二、引聘条件(一)“科技副总”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中央企业中引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身体健康,社会信用记录及科研诚信记录良好;
2.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研发创新能力、技术指导能力,熟悉有关政策法规和行业发展情况,能够发挥自身专业特长和所在单位优势条件,助力企业发展;
3.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同意其作为“科技副总”在企业工作。引聘“科技副总”以2至3年为一个聘期,聘期内在企业工作时间和方式由“科技副总”与企业协商确定。
(二)企业作为引聘主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未纳入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企业;
2.企业有引聘“科技副总”的明确需求,与“科技副总”约定薪酬标准及支付方式,并能为“科技副总”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3.原则上应具有下列资质之一:科技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潜在独角兽企业、种子独角兽企业、瞪羚企业、潜在瞪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链主企业、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等。
引聘企业不得为“科技副总”申报人及其所在高校、科研院所创办、入股、孵化的企业。
三、需求征集方式本次“科技副总”需求征集分A、B两类同步开展,依托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kjgl.kjt.jiangxi.gov.cn)线上填报。
(一)A类:企业已有明确意向人选企业已有“科技副总”意向人选且双方达成合作意向的,登录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科技副总”任务书》(模板见附件1),明确合作内容、工作任务、聘期安排、薪酬待遇、成果归属、预期成效等核心事项。
(二)B类:企业有需求但暂无人选企业有“科技副总”引聘需求但暂无人选的,登录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企业“科技副总”需求与技术创新难题信息表》(模板见附件2),如实填写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创新情况、“科技副总”需求、技术创新难题、人才专业需求、合作方式、预计经费投入等信息。对企业“科技副总”需求,后续将统一面向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中央企业、各类学会、协会公开发布并组织需求匹配对接。达成合作意向后,企业登录江西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报《“科技副总”任务书》,具体时间及要求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另行通知。
四、支持政策1.对入选的省级“科技副总”,给予“前资助+后补助”支持:
(1)前资助:根据聘期,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实行经费总额包干,按年度给予“科技副总”工作经费支持,最多支持3年,可统筹用于服务企业发生的差旅费、保险费、材料费、培训费、加工费以及聘请其他人员的劳务费等开支。
(2)后补助:支持绩效评价优秀的“科技副总”申报相关科研项目,经评审立项的,给予每人20万元经费支持。
2.对绩效评价优秀的“科技副总”,申报“赣鄱英才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项目、“赣鄱俊才支持计划”科技创新俊才项目时,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进入会议评审。
3.入选的“科技副总”,符合相应条件的可认定江西省级高层次人才,并享受相应的工作和生活服务保障政策。
4.“科技副总”在企业的工作时间计入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教学、科研工作量,取得的科研创新成果、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等价值贡献,可作为其职称评聘、岗位竞聘、考核奖励等的重要依据。
5.鼓励“科技副总”积极发现并帮助企业凝练关键技术问题、科研攻关需求,作为“2030先锋工程”“2030启航计划”以及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编制的重要来源。
6.支持“科技副总”依托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及各设区市、高校院所分中心,参与需求挖掘、成果评价、供需对接等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活动,将“科技副总”纳入技术经纪人培训范畴。对“科技副总”领衔的成果转化项目,支持申报省重点创新产业化升级工程项目、省科技成果熟化与工程化研究项目,推荐纳入江西省现代产业引导基金、江西省科技创新发展基金及其子基金投资项目库,以市场化方式对具有明确市场前景的产业化项目予以支持。
7.支持金融机构建立与“科技副总”的常态化对接联络机制,为“科技副总”所在企业提供科技信贷、股权融资、资本市场及财会咨询等服务。积极推荐“科技副总”所在企业参加投融资路演对接活动。
五、有关要求
1.各地各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宣传引导,扩大政策知晓面,积极动员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引聘“科技副总”。
2.各设区市科技局(南昌市科技创新局、赣江新区创新发展局)要发挥好牵头作用,建立“科技副总”与“1+M+N”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体系的协同联动机制,加强与工信、科协、工商联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共同做好本地企业需求征集、审核筛选、汇总报送工作,确保需求精准、真实、有效。相关省属国有企业要认真梳理凝练“科技副总”需求并提交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处审核。
3.请各地各单位于2026年7月6日前,将《企业引聘“科技副总”需求信息汇总表(A类)》(附件3)和《企业引聘“科技副总”需求信息汇总表(B类)》(附件4)的盖章扫描件pdf版及excel电子文档,通过赣政通或电子邮件形式,汇总报送省科技厅科技人才与外国专家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省科技厅:佘彦 联系电话:0791-86253731
省工信厅:周思贤 联系电话:0791-88916326
省国资委:蒋智峰 联系电话:0791-83952609
省科协:李海鹏 联系电话:0791-88508212
省工商联:刘建 联系电话:0791-88913498
省科技厅信息所人才与科普中心 廖佑晶
联系电话:0791-86250580
电子邮箱:jxsrck@kjt.jiangxi.gov.cn
附件:
1.“科技副总”专项计划任务书(模板)
2.企业“科技副总”需求与技术创新难题信息表(模板)
3.企业引聘“科技副总”需求信息汇总表(A类)
4.企业引聘“科技副总”需求信息汇总表(B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