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政府投资项目结决算工作,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北京市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朝阳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及我区实际,我单位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强区基本建设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现将《关于加强区基本建设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自2026年6月29日至2026年7月6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
1.电子邮箱:fgwpgddk@bjchy.gov.cn
邮件请注明“加强区基本建设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
2.来信地址:朝阳区百子湾西里303号楼1513室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评估督导科,邮编:100124
来信请注明“加强区基本建设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
3.联系电话:010-65090543
4.登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chy.gov.cn/),在“政策文件”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或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区级政策性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6月29日
附件1:《关于加强区基本建设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加强区基本建设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结决算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起草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