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科技创新的工作要求,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加快推进贵州省技术创新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建设,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将2026年度贵州省技术创新中心建设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布局领域

围绕我省现代化产业体系,结合省级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建设情况,重点在数智产业(新型显示、服务器制造、智能驾驶、具身智能等)、新型综合能源(清洁能源开发、新型储能等)、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电池循环综合利用、先进有色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等)、优势矿产资源精深加工(煤化工、特色化工等)、先进装备制造(智能制造、特色装备制造、低空制造、新型航空器等)、特色轻工(纺织服装、生物医药等)、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设施农业、智慧农业等)、现代服务业(现代物流等)、生态环保(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等)领域布局。

二、申报条件

通过贵州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网址:http://xmgl.kjt.guizhou.gov.cn)进行查看。

三、注意事项

(一)中心固定人员与现有省实验室、全省重点实验室、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固定研究人员不得交叉重复。

(二)已建设国家级创新平台或省实验室、全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省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省产业技术工程化中心、省制造业创新中心的领域方向(已布局领域方向可进申报系统查看),原则上不再重复建设新的省技术创新中心。

(三)中心名称和主要方向应明确和集中,突出优势和特色,具有辨识度,避免过宽或过窄。中心应强化战略导向,符合国家和我省需求,找准建设目标,凝练技术问题,设定3-5个研究方向。不得与其他省技术创新中心或全省重点实验室名称重复或近似,不得使用企业名,不建议使用布局领域作为中心名称。

四、申报方式、程序和时间

(一)申报方式

通过管理系统无纸化网上申报。

(二)申报程序

1.申报主体获取申报身份

未注册账号的单位或个人,需登录管理系统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进行身份注册。已注册使用账号的须核实更新基本信息,尤其是单位名称、银行账户、个人年龄职称等涉及项目申报条件的信息。申报过程中添加参与人和参与单位采取实名邀请制。

2.填报组建方案

以平台负责人作为申请人,通过管理系统填报组建方案,并上传附件材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依托单位,涉密内容不得在网上申报。由多家单位联合共建的,由第一单位申报。

3.依托单位审核

各依托单位负责对申报平台提交的材料严格把关,确保材料客观真实,对平台的仪器设备、科研场地、科研成果、固定研究人员等进行审核,杜绝交叉重复,审核无误后,盖章后扫描上传至管理系统,并在线提交至归口管理部门。

4.归口管理部门系统推荐

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单位指导,做好政策解读、筛选、审核推荐工作,要对推荐平台名称和研究方向严格把关,重点推荐符合优先支持方向要求的平台,不符合申报条件的不予推荐。

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省管国有大型企业可直接向省科技厅推荐。其他企事业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推荐至省科技厅。中央在黔单位由在黔一级单位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推荐,申报单位为中央在黔一级单位的,由所在市(州)科技管理部门作为归口管理部门推荐。

5.形式审查

(1)推荐结束后,省科技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予以受理。对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通过管理系统向依托单位一次性告知审查结果及具体理由。对信息填写失误和不完整、缺失附件材料等情况导致形式审查未通过的,允许补正一次。补正后仍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2)对形式审查结果有异议的,各平台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管理系统向省科技厅提出复审申请。复审申请次数不得超过一次,逾期未提出复审申请的视为无异议。

(3)各平台申报材料审查贯穿推荐、评审、批复全过程,如发现不符合本通知申建条件和要求,或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不受理、取消评审和撤销资格等处理。

(三)申报时间

申报起止时间为2026年7月8日9:00至8月17日18:00,管理系统将在2026年8月17日18:00自动关闭。项目申请人、申报单位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项目申报、提交工作,逾期不再受理。申报结束后,属地科技管理部门需于2026年8月21日18:00前,在管理系统完成推荐工作,逾期视为不予推荐。

五、其他

1.申报材料要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严禁线上申报,不涉及国家秘密的严禁违规标密。

2.省科技厅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代理申报事宜。

3.申报单位未因违法失信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列入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且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环保、安全、财务造假等责任事故,未出现学术诚信问题。中心主任近三年未有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4.申报截止日前,申请人、申报单位、归口管理部门均可在线主动撤回组建方案,修改组建方案相关内容或补充完善附件材料。修改完善后,按照上述申报程序和要求进行在线审核及推荐。申报截止日后,不得更改组建方案及附件材料的任何内容。

六、咨询电话

1.管理系统技术咨询。0851-85817379。

2.受理咨询。省政务服务中心省科技厅窗口,0851-86987256。

3.业务咨询。0851-85817332。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