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的通知》(附件7)要求,现开展我区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评价对象:在广州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企业,可提出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申请。

(二)复核对象:2023年第一至第三批认定的广东省创新型中小企业(附件8),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申报条件

(一)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

(三)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四)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五)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详见附件3)。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2026年7月1日-7月31日。

(二)申报方式:企业按属地原则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相应模块的“去申报”或“去复核”进入办理,需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需盖章签字),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满足直通车条件的企业和不满足直通车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附件要求所列佐证材料清单的序号和材料名称(具体清单见5、6),以PDF文件压缩包方式,在梯度培育平台上传佐证材料。

(三)请申请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复核)的企业于7月31日(星期五)前对应报送《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附件1)或《2026年到期复核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表》(附件2)至区科工商信局工作邮箱:pyzxq2019@163.com。

四、工作事项

高新技术企业等优质企业是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的直通车条件,有效期内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的重点对象。请各镇街重视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确保通知到每家2023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名单见附件8)参与复核工作,全覆盖发动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登陆梯度培育平台进行线上申报。

专此函达。

附件1: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xlsx

附件2:2026年到期复核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表.xlsx

附件3: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docx

附件4:知识产权指标说明.docx

附件5:满足直通车条件企业佐证材料清单.docx

附件6:不满足直通车条件企业佐证材料清单.docx

附件7: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广州市番禺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30日

(区科工商信局联系人:梁美君,电话:34608858、84641300;

区厂商会业务指导联系人:黎淑娴、劳乐怡,电话:84639938、84641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