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在门头沟区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非法人主体资格,近三年以来没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企业。
(二)支持范围为符合支持标准的制造业企业。
事项描述
鼓励制造业企业有序增长。依照企业经济总量、增量等分档、分次予以支持,单个企业获得支持资金不超过500万元。其中,一定产值以上,获得国家级相关称号,企业技术入选国家级先进技术成果目录的,实现增长再给予不超过500万元支持;对全年产值达到全区工业产值一定比例的企业,再给予不超过500万元支持。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申请承诺书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2
信用报告:“信用中国”或“信用中国(北京)”网站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报告(需提供近三年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3
企业成长性好的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收件说明:彩色扫描原件
申报时间
2026-06-30至2026-07-1923:59:59
办理程序
1.通过申报平台进行申报。企业以法人账号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
2.申报企业在申报平台上查询初步审核意见,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应根据初步审核的补正意见,在指定时间内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未在指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或重新提交后仍不符合要求的,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咨询电话
010-69842592
特殊说明
无特殊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