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BGS-2024-28

珠商〔2024〕245号

各区(功能区)商务主管部门、各有关商(协)会、各有关企业:

《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实施,如在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商务局反映。

珠海市商务局

2024年9月25日

(联系人:史小军联系电话:2137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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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利用外资奖励事项)实施细则》的通知.doc(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