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机制造企业:
为持续提升我市农业科技与装备水平,加快推进农机产业化应用推广进程,根据江苏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6年省现代农机装备与技术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农机〔2026〕8号)文件要求,我中心组织申报2026年特色农机中试熟化项目,聚焦果园生产主要环节农机装备中试熟化工作。我市拟打造至少4家果园应用场景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作为中试熟化基地测试场,并组织6家以上农机制造企业参与中试熟化试验。重点围绕符合地方特色产业实际需求、契合果园机械化智能化发展方向,且已进入中试熟化阶段但尚未在当地大范围推广应用的相关机具,开展试验验证与改进熟化,以缩短农机研发定型周期,加快农机产业化应用推广进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试熟化基地申报条件
1.基地所属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种植总面积不少于200亩,其中长期中试验证和熟化应用的核心区面积不少于50亩,核心区开展试验的果类为本市主要的品种,如桃、梨、葡萄等,适当兼顾其他品类;
2.基地拥有果园机械化生产应用基础条件,配备有必要的动力机械和辅助设备,核心区具有的较好宜机化条件。
3.基地的主体需具备较高的种植技术水平,制定有机械作业的技术规范,乐于在果园各生产环节应用新农机、新装备和新技术,能起到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4.基地需具备较好的人员技术实力,能圆满完成项目任务,优先选择曾与农业高校、科研院所、推广部门合作较好的基地;
5.主体和法人应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农业农村局相关政策要求,在以往实施农业农村相关项目中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农机制造企业申报条件
1.具备合法资质与经营能力。企业须依法完成登记注册,经营状况正常,且近三年内无重大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及失信相关记录。凡提交信息采集表的单位,视为自愿联合申报项目,并需签署承诺函;
2.产品符合本地果园产业需求。企业申报的农机装备应契合地方特色产业的实际需求,符合机械化、智能化发展方向。产品应已进入中试熟化阶段,但尚未在当地大范围推广应用;
3.具备研发改进与技术服务能力。企业应具备相关装备的研发、生产、调试、维护及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能够依据测试结果对样机进行结构优化、参数调整、关键部件改进及复测验证,并配合完成测试验证、优化改进及报告编制等工作。
三、有关要求
中试熟化基地与农机制造企业的申报数量暂不设限,欢迎符合条件的基地与企业积极踊跃申报。
请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农机制造企业对照申报条件,认真填写基地申报表(详见附件)和企业信息采集表(详见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于2026年7月2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常州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
联系人:许峰,联系电话:13861023603(微信)。
附件:基地申报表和企业信息采集表
常州市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中心
2026年6月24日
上述个人信息由于工作需要经机构或本人同意对外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