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经发局,各区县工信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7年度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入库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我市项目入库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围
聚焦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支持人工智能企业或相关科研机构开展工业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及应用解决方案(工业智能体)的研发攻关;支持制造业企业将人工智能技术集成应用在研发创新、制造生产、品牌建设、市场销售、运维服务、供应链管理等环节。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在汕头市辖区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人工智能领域企业、科研机构及制造业企业。
(二)申报单位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近3年在专项审计、绩效评价、监督检查等方面未出现严重违法违规情况,在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及以上事故。
(三)申报项目应于该申报通知发布前三年内启动实施,已完工并取得显著成效,有明确、量化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绩效目标可考核、可量化,符合省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要求。
(四)项目及相关设备(含配套软硬件)原则上未获得过省财政资金专项支持。同一申报主体同一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接受联合申报。属集团性质企(事)业单位的,集团或下属单位只能有一家主体进行申报,并填报《集团性质企(事)业单位项目确认表》(见《通知》附件3)。
(五)申报项目涉及的人工智能技术应当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等安全合规要求,使用具有合法来源的数据和基础模型,采取有效措施提高训练数据质量,保护知识产权和个人信息安全。
(六)工业领域人工智能大模型和应用解决方案(工业智能体)研发:应具备自主知识产权,已在不少于3个工业应用场景使用,对外签订服务合同数不少于3个,能显著提升企业生产运营效率,实现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制造业企业AI应用标杆:项目采用的人工智能技术路线或工艺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在扩能增量、提质增品、降本增利、增效增值等方面效果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良好,能为行业智能化转型提供示范。
三、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报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自愿申报,在数字工信平台(网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填写申报材料。系统填报完成后,下载纸质材料报送所属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二)项目审核
请各功能区、各区县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加强对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的审查,于8月17日前将推荐函和《推荐入库项目汇总表》(见《通知》附件2)、《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材料交接表》(附件2)及项目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3份)报送我局,由我局审核汇总后按程序上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资金分配
根据项目入库情况,省将结合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额度及往年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等因素进行资金分配。鼓励区县对入库储备项目予以配套支持。
(四)项目管理
1.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规范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并配合省市区开展项目真实性和符合性审查,按要求报送项目进展。
2.获得资金补助的单位应主动积极配合后续跟踪、监督管理、绩效评价、审计等工作。在日常检查、绩效评价、审计工作中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或其他违反规定骗取财政资金行为的项目单位,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处理。
3.项目奖补资金原则上应用于与人工智能开发和应用密切相关的软硬件建设投资费、系统集成适配费、数据资源开发费等支出,需提供所购相关发票、合同、支付凭证、银行对账单,费用必须是用于项目的合理费用,以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项目开支专项审计报告为准。
4.我局未委托任何第三方机构、个人代办本项目申报相关事宜,严禁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办本项目申报,严禁借项目申报名义收取任何费用。如认为以上通知内容违反公平竞争审查相关规定的,请于7月6日前直接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馈。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7年度支持推动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标杆项目入库的通知(粤工信数字产业函〔2026〕45号).pdf
附件2: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项目申报材料交接表.wps
汕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1日
(联系科室:工业互联网与数字产业促进科,电话:868627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