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释放旅游消费潜力 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文件要求,进一步激发我市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我市将线上发放“2026南昌文旅消费券”,发放额度:345万元,发放方向包括景区、住宿、地铁等类别,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线上发放平台(企业),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础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备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银行卡清算许可证》或其他相关结算资质(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上一年度(成立不满一年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4.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提供信用查证截图加盖公章)。

5.不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查证截图加盖公章)。

6.近期在消费券发放等类似活动中未发生重大资金安全风险和隐患(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二、平台服务内容

参与遴选的企业应当根据本次活动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消费券发放工作方案(可以是单项类别发放方案、也可以是综合类别),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消费券发放平台要具有相应的组织能力,负责研究制定消费券的制作、发放、使用、核账、清算及跟踪绩效评价的具体规范规则并负责具体实施;及时反馈发放、核销信息,积极主动配合第三方机构审计、绩效评价,主动接受监督。

2.消费券发放平台负责制定发布消费者消费券申领、使用规则和商户参加消费券促销活动的申报流程、规则以及商户消费券使用、核账清算操作规则,确保消费券制作得出来、发放得出去、消费者能使用、绩效可跟踪评价,确保相关工作安全有序落实。

3.消费券发放平台具有自有资源配备能力,包含但不限于资金配比、宣传推广服务等。

4.配合主办方组织开展商户报名工作。协助收集完善相关报名资料,引导商户在消费券发放期间叠加推出优惠措施。

5.活动结束后,提供数据分析、开展审计预审等相关工作。

6.承诺同意先行垫付资金发放消费券。

7.免费提供技术服务和平台使用。

三、材料报送相关要求

请有意向参与遴选的企业于 7月7日12:00前,将报名表连同申请资料(一式两份胶装成册,并加盖公章及骑缝章),报送至市文广新旅局产业发展科(南昌市红谷滩区会展路199号红谷大厦A座),PDF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我局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遴选消费券发放平台。

联系方式:市文广旅游局 产业科0791-83986891

邮 箱:nckejiaoke@163.com

附件:

1.评审标准

2.南昌市遴选文旅消费券线上发放平台(企业)报名表

南昌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