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6〕3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在阳江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可提出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申请,2023年第一至第三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可提出复核申请。

(二)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供的产品(服务)不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近三年未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网络和数据安全事件、重大环境违法行为、严重质量问题、严重违反相关行业管理规定。

(三)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四)满足《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

二、申报时间

2026年7月1日-7月24日。

三、申报方式

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以下简称梯度培育平台,网址https://zjtx.miit.gov.cn/)线上申报,需完整填写《创新型中小企业自评表》,并按要求上传佐证材料。

四、佐证材料清单

满足直通车条件的企业和不满足直通车条件的企业分别按照通知附件所列佐证材料清单的序号和材料名称,以PDF文件压缩包方式,在梯度培育平台上传佐证材料。

五、有关要求

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026年7月24日前将正式推荐公文及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汇总表(附件2、附件3)报送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上报材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1份(需与线上填报内容一致)。2026年到期复核的创新型中小企业没有提交申报材料的要在2026年到期复核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表写明原因。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创新

型中小企业评价和复核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

〔2026〕39号)

2.2026年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汇总表

3.2026年到期复核创新型中小企业汇总表

4.真实性声明和合规经营承诺

5.佐证材料清单及排版顺序

6.2026年到期复核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阳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6月26日

 

 

(联系人:黄业旋、敖梅英,电话:3412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