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宁波市财政局关于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甬人社发〔2025〕8号)文件精神,经企业申请,相关职能部门对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后,现将2026年上半年新申报的北仑区(开发区)见习单位拟通过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结束前提出异议,电话:0574-86780582(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2026年上半年新申报北仑区(开发区)见习单位拟通过认定名单.docx
宁波市北仑区人才综合服务中心
2026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