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是在北京地区依法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须按照奖励方向分类申报。
(三)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合作方须出具同意由牵头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的书面证明。涉及知识产权合作的须注明知识产权归属。
(四)申报主体作为后期奖励资金支持单位。
(五)每家单位可申报多个类别的项目,但每家单位在每个类别里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内容只能申报一个类别。
(六)申报单位须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
(七)以往年度已取得奖励资金支持的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八)申报单位须在申报规定时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京策平台)完整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
事项描述
(一)对运用人工智能(含AIGC)、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5G、虚拟现实、增强现实等新技术,以科技赋能、功能转换、业态融合等方式,创造性开发或改造提升的旅游消费场景。鼓励数字技术在旅游领域推广应用,加强数字演艺、数字艺术、沉浸式体验等多业态集成;鼓励创新应用具身智能、可穿戴设备等新技术落地导览伴游等场景,拓展沉浸式、互动式消费内容,支持运用AIGC辅助创作具有中华文化元素的体验产品。
(二)2025年度累计运营时长不少于3个月。
(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经评审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2025年度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项目申报材料(旅游消费新场景)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旅游消费新场景项目销售金额明细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6-07-02至2026-08-2117:00:00
办理程序
1.申报单位需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并按照附件要求填报申报材料,提交审核,纸质版材料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2.北京本地注册企业由注册地所在区文旅部门、外埠注册企业由在京项目经营地所在区文旅部门,在京策平台完成项目真实性、材料合规性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及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2026年底前将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
咨询电话
010-55525590,13718022733,13601060079
特殊说明
(一)申报单位涉嫌违法犯罪,正被相关职能部门立案调查的;
(二)申报单位存在严重违法失信情形的;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如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北京市推动演艺高质量发展支持资金等);
(四)有知识产权争议的。
(五)如遇电话咨询未接通或未获明确答复,请将具体问题发送至项目申报咨询专用邮箱(beijingxinxiaofei@126.com),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给予专业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