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是在北京地区依法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二)申报单位须按照奖励方向分类申报。

(三)多个单位联合申报的,合作方须出具同意由牵头单位作为申报主体的书面证明。涉及知识产权合作的须注明知识产权归属。

(四)申报主体作为后期奖励资金支持单位。

(五)每家单位可申报多个类别的项目,但每家单位在每个类别里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项目内容只能申报一个类别。

(六)申报单位须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

(七)以往年度已取得奖励资金支持的项目内容不得重复申报。

(八)申报单位须在申报规定时限内,通过北京市政府门户网站(京策平台)完整提交申报材料。申报单位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

事项描述

(一)对企业主导策划并运营,以“消费联动、场景创新、品牌塑造”为核心,推动文商旅体展深度融合的市场化促消费活动。活动需依托商业街区、景区公园、文化园区、文体场馆等消费空间开展,设计上兼具体验感与社交属性,有效集聚客流,带动餐饮、零售、住宿等二次消费。重点鼓励文旅融合节庆、沉浸式主题嘉年华、跨界融合演艺消费季等。

(二)2025年度单次举办时长不少于3天,参与人次不少于500人,且不属于营业性演出、艺术展演或传播交流推广项目。

(三)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经评审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万元奖励。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2025年度北京市扩大文化和旅游新消费奖励项目申报材料(文商旅体展促消费品牌活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文商旅体展促消费品牌活动项目收入金额明细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申报时间

2026-07-02至2026-08-2117:00:00

办理程序

1.申报单位需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选择相对应的项目,并按照附件要求填报申报材料,提交审核,纸质版材料提交方式另行通知。

2.北京本地注册企业由注册地所在区文旅部门、外埠注册企业由在京项目经营地所在区文旅部门,在京策平台完成项目真实性、材料合规性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

3.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组织第三方机构及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将于2026年底前将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官网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首都之窗)公示。

咨询电话

010-55525590,13718022733,13601060079

特殊说明

(一)申报单位涉嫌违法犯罪,正被相关职能部门立案调查的;

(二)申报单位存在严重违法失信情形的;

(三)同一项目已获得市级同类财政资金支持的(如北京文化艺术基金、北京市推动演艺高质量发展支持资金等);

(四)有知识产权争议的。

(五)如遇电话咨询未接通或未获明确答复,请将具体问题发送至项目申报咨询专用邮箱(beijingxinxiaofei@126.com),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书面形式给予专业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