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各有关科研院所:

经市财政局与市教委评估,《关于进一步完善上海市外国留学生政府奖学金资助体系和提高资助标准的通知》(沪财教〔2015〕55号)有效期延长至2029年12月31日,请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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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财教〔2024〕50号.pdf(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