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融资担保机构。
事项描述
(一)2025年度服务小微企业超过100家(含),或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金额超过3亿元(含)的银行机构,最高支持100万元。
(二)2025年度面向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担保服务并实行优惠担保费率,担保费率下调至1.5%(含)以下的融资担保机构,按照融资担保金额比例,最高支持1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细则申报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3
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4
企业2025年度完税凭证(含个税)和近两年(2024-2025)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5
2025年度面向副中心中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6
该笔贷款纳入通州行核算的相关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7
2025年度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明细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2025年度面向副中心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9
2025年度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明细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10
用章模板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6-07-03至2026-08-1423:59:59
办理程序
1.申报主体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按要求注册或登录单位账号,选择对应的项目并上传电子版材料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
010-80836265
特殊说明
除个别细则条款特别说明日期外,其他条款均为2025年度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