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符合条件的银行机构、融资担保机构。

事项描述

(一)2025年度服务小微企业超过100家(含),或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金额超过3亿元(含)的银行机构,最高支持100万元。

(二)2025年度面向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担保服务并实行优惠担保费率,担保费率下调至1.5%(含)以下的融资担保机构,按照融资担保金额比例,最高支持1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细则申报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3

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4

企业2025年度完税凭证(含个税)和近两年(2024-2025)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5

2025年度面向副中心中小微企业新发放贷款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6

该笔贷款纳入通州行核算的相关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7

2025年度发放中小微企业贷款明细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8

2025年度面向副中心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担保业务的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9

2025年度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明细表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是

10

用章模板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6-07-03至2026-08-1423:59:59

办理程序

1.申报主体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按要求注册或登录单位账号,选择对应的项目并上传电子版材料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

010-80836265

特殊说明

除个别细则条款特别说明日期外,其他条款均为2025年度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