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引导全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提升孵化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日照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市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申报单位应符合《日照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要求的认定条件。

2.对于2024年及以前年度认定的市级科技型企业孵化器应按本办法要求重新认定,未按期申报或未通过认定的,原有市级孵化器资格不再保留。支持2024年及以前年度认定的市级众创空间向孵化器转型发展。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日照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书》(附件1),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组织填写申报材料,向所在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对孵化器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实地核查和公示,将推荐的孵化器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至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组织对各区县、功能区推荐的孵化器进行评审论证和实地抽查,经审查合格、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市科技局予以认定。

四、工作要求

1.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请于7月13日前将推荐函、申报书(附件1)及相关佐证材料、汇总表(附件2)、统计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市科技局合作科,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

2.各区县、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与申报单位要对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如申报材料存在虚报、瞒报等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联系电话:8776560

邮   箱:kjhzyqycx@rz.shandong.cn

 

附件:1.日照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申报书

2.日照市科技型企业孵化器推荐汇总表

3.日照市科技型孵化器申报信息统计表

日照市科技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