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信息
申报条件
(一)非金融企业。
(二)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非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申报主体,属于副中心数字经济、先进制造、商务服务、文化旅游、现代种业、未来信息、未来健康、未来能源重点产业的,可先行提交申报材料,我委将于收到材料后就企业资质与产业部门另行确认。
(三)申报中长期贷款贴息的,需满足相关项目进入区经信局固定资产投资清单的企业或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不符合前述要求的申报主体,属于副中心数字经济、先进制造、商务服务、文化旅游、现代种业、未来信息、未来健康、未来能源重点产业的,可先行提交申报材料,我委将于收到材料后就企业资质与产业部门另行确认。企业于副中心各银行在2024年后,2025年12月31日(含)前申请了中长期贷款,根据2025年度还本付息完成部分申报此项政策支持。
(四)与副中心各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日期需在2024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且与贷款合同对应,结清日期在2025年1月1日(含)至2026年5月31日(含)期间(申请中长期贷款的,于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有还款的)。
事项描述
企业首笔贷款、绿色贷款、科技贷款、气候投融资项目库贷款及中长期贷款,最高按照贷款金额1.5%的比例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贴息,贴息金额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利息。其中
(一)对于企业获得的首笔银行贷款,按照贷款金额的1.5%,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20万元。
(二)绿贷贴息。符合银行口径的各类型绿色贷款,以及“北京绿色企业库”“北京绿色工厂”企业银行贷款,按照贷款金额的1%,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20万元。
(三)科技贷款、气候投融资项目库贷款贴息。符合银行口径的各类型科技贷款;科技和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先进级智能工厂”名单企业银行贷款;以及“副中心气候投融资项目认证库”入库项目主体企业,资金用于入库项目建设的银行贷款,按照贷款金额的1.5%,单家企业每年最高贴息30万元。
(四)中长期贷款贴息。对固定资产投资入库项目及符合副中心定位的重点企业用于投资建厂、设备购置,金额达到500万元(含)以上的中长期贷款,按照贷款金额的1%,单家企业最高贴息100万元。
申报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上传要求
1
促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实施细则申报表
签字要求:是
盖章要求:是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3
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4
企业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账户信息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5
申请政策支持的文字材料说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6
与副中心各银行签订日期在2024年1月1日(含)至2025年12月31日(含)期间的贷款合同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7
与贷款合同对应,结清日期在2025年1月1日(含)至2026年5月31日(含)期间的银行贷款结清证明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8
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企业征信报告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9
企业获得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称号的相关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10
相关贷款的证明材料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11
用章模板
签字要求:否
盖章要求:否
申报时间
2026-07-03至2026-08-1423:59:59
办理程序
1.申报主体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按要求注册或登录单位账号,选择对应的项目并上传电子版材料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
010-80836265
特殊说明
除个别细则条款特别说明日期外,其他条款均为2025年度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