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机关和中央、省属驻益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部署安排,推进全市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锚定建设农业强市目标,坚持工业化理念、产业化思维发展现代农业。完善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主体、农户参与的协同发展机制,聚焦项目化扩体量、规模化建基地、标准化提质量、市场化强招引、品牌化增效益、协同化延链条、多元化全保障,做大做强茶叶、笋竹、粮食、蔬菜、畜牧、水产等6个百亿级主导产业,巩固提升中药材1个50亿级特色产业,储备打造安化腊肉等若干超10亿元的新兴产业。“十五五”期间,全市农林牧渔总产值年均增速达3.5%以上,确保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力争走在全省前列,走出一条生产技术先进、经营规模适度、市场竞争力强、生态环境可持续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道路。
二、工作重点
(一)实施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八项行动”
大力实施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八项行动”,促进农业增效益、农民增收入。
1.实施粮食安全稳产提质专项行动。鼓励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引导粮食生产向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集中,稳住粮食面积。主攻粮食单产和品质提升,推进良田、良种、良机、良法、良制协同融合,提高粮食生产效率和效益。“十五五”期间,全市流转耕地面积达到200亩、500亩、800亩、1000亩及以上的适度规模种粮主体分别新增120个、67个、50个和48个。
2.实施农业固定资产投资扩容增效专项行动。以企业或合作社形式,发展一批“一村一蔬菜基地”“一村一牛场”“一村一鸭场”“一村一鸡场”等特色种养项目。“十五五”期间,全市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800万元及以上的“名优特新”种养企业分别新增110个、84个、54个和42个。
3.实施种养合作社提质扩面专项行动。根据适度规模经营原则,科学设定合作社规模指导性意见,采取明确“主心骨”、合并“同类项”、控制“好规模”、提供“好服务”、制定“好政策”等措施,大力提升合作社组织规模和农户覆盖面,形成规模优势,增强市场话语权、定价权和竞争力。“十五五”期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800万元以上的种养合作社分别新增275个、129个、83个和30个。
4.实施农业单品产业链锻长补短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各地资源禀赋和产业优势,因地制宜实施“一村一品”“一乡一业”“一县一特”品牌战略,确保在粮食、生猪、黑茶、笋竹、小龙虾、蔬菜之外,每个县市区培育若干个特色单品产业。“十五五”期间,全市产值达到2亿元、5亿元、8亿元、10亿元及以上的特色优势农业单品分别达到3个、6个、6个和9个。
5.实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强链育梯专项行动。积极引导龙头企业打造农业全产业链,培育一批“链主”企业,推动农业产业链补链、延链、强链,形成国家级、省级、市级三级龙头企业梯队。“十五五”期间,全市年销售收入达到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分别新增120家、90家、60家、30家和20家。
6.实施特色农业产业强镇集聚赋能专项行动。推动乡村特色产业标准化、集聚化、品牌化发展,按照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渔则渔、宜林则林的原则,积极发展绿色、特色农产品种养,培育一批产业强村,统筹推进产业强村强镇建设。“十五五”期间,全市农业总产值达到5亿元、8亿元、10亿元、12亿元及以上的特色农业产业强镇分别新增8个、11个、7个和4个。
7.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引培延链专项行动。开展“湘商回归校友回乡返乡创业”活动,突出招大引强,紧盯农业产业头部企业,着力引进一批国内农业产业化500强企业、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着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做大做强农产品全产业链,做好“粮头食尾”“畜头肉尾”“农头工尾”增值大文章。“十五五”期间,全市固定资产投资达到500万元、2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1亿元及以上的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分别新增160家、47家、32家、19家和13家。
8.实施农产品流通企业拓销畅达专项行动。积极构建联通内外、贯通城乡、对接产销、高效顺畅的农产品商贸流通体系。在批发零售、供应链、电子商务等领域培育一批现代流通骨干企业。在规则、标准、品牌渠道等方面发力,鼓励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十五五”期间,全市出口额超2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及以上的农产品流通企业分别新增29家、13家、8家和8家。
(二)实施农产品质量“四品一标”行动
全面推行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积极培育绿色食品,稳步发展有机农产品,着力打造全链条、全周期名特优新农产品,因地制宜培育地理标志农产品。到“十五五”期末,确保全市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名特优新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数量达到448个以上,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数量、质量明显提高。
1.鼓励开展绿色食品认证。健全绿色食品投入品管理、生产档案、产品检测、基地准出和质量追溯等制度体系,强化认证产品质量监管。鼓励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申报认证,稳步扩大绿色食品认证规模。以县市区为单位,力争每年有3—5个产品进入绿色食品认证程序,2—3个产品通过认证。
2.支持开展有机农产品认证。积极培育有机农产品基地和认证主体,持续扩大有机农产品认证总量。以县市区为单位,力争每年2个以上产品进入有机农产品认证程序,1—2个通过认证。
3.大力培育名特优新农产品。大力挖掘区域特色农产品独特营养品质,推动名特优新农产品数量与质量并重,引导产业向适度规模化、标准化、高效化发展,在乡村产业振兴中发挥优质特色农产品主力军作用。以县市区为单位,力争每年培育1-2个名特优新农产品。
4.构建市场欢迎品牌体系。培育一批区域特色明显、市场知名度高、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构建起以益阳农产品整体品牌形象为引领,区域公用品牌和企业产品品牌为主体的益阳农产品品牌体系。按照“区域公用品牌+企业产品品牌”的母子品牌模式开展全市农产品品牌培育工作。“十五五”期间,力争全市新培育1—2个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70个农业企业产品品牌。
5.加强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深入实施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以现有的1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为重点,建设一批特色品种繁育基地和核心生产基地,鼓励产地积极申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三)实施农业产业单品“十条”优惠政策
完善农业产业优惠政策体系,强化政策落实,为农业全产业链升级提供支撑。由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粮食、蔬菜、生猪、水产等产业单品“十条”扶持政策;由发展最具优势的县市区牵头制定其他产业单品“十条”优惠政策,各县市区结合自身实际,参照执行。
(四)实施重点项目“三类十大”计划
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夯基固本打基础,创新理念谋项目,锲而不舍强产业,通过实施“三类十大”计划,“推陈出新”激活传统产业,“无中生有”培育新兴产业,为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1.种植业“十大”项目。重点推进茶叶、冬闲田种植蔬菜、镉低积累水稻、带状复合种植大豆玉米、特色土豆、小籽花生、笋竹、黄精、柑橘(枳壳)、芳香类中药材等种植业项目。
2.养殖业“十大”项目。重点推进生猪代养、笼养蛋鸭、肉羊和四季小龙虾、大通湖蟹、设施渔业、精养黄鳝、混养龟鳖、鳜鱼、乌鳢等养殖项目。
3.“十大”农业基础工作和改革事项。全面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高标准农田建设、小型农业水利设施建设、农村产权交易体系建设、集中育秧设施建设、农业社会化服务资金补贴项目、农产品出口备案基地建设、智慧农业、农业投资公司、大水面人放天养项目等十大农业基础工作和改革事项。
“三类十大”计划实施动态管理扩容制度,市农业农村局对符合新纳入“三类十大”计划条件的项目或工作进行专题研究,对确有必要纳入的做到应纳尽纳。
(五)实施“一村一品一主播”培育行动
实施“一村一品一主播·同心筑梦新农村”行动,通过“特色产业+直播经济”双轮驱动,培育“千名”主播,销售“万种”商品,催生“手机变农具、直播成农活、数据为农资”的新业态,激活乡村振兴新动能。
1.培育“千名”主播。实施村级主播培育行动,坚持“村内挖掘村外引进”两手抓,从村干部、乡土人才、致富带头人等群体中,选拔培育一批潜力主播。本村培育确有困难的,可以根据需要从外村引进,力争每个行政村有一名主播推荐本村特色农产品,实现全市有1000名以上主播带货益阳特色农产品。
2.销售“万种”商品。围绕“有货可播、货品优质、助农惠农”要求,整合村庄资源,协调农产品生产、加工、包装等环节,确保产品供应稳定性和质量一致性,力争每个村有5—10个商品品种上线销售,实现全市有“万种”商品上线销售。
3.带动“亿元”销售。通过创新“直播+农产品”销售模式,规范优质农产品销售价格,定期开展带货培训,不断完善快递物流、质量安全与品牌建设体系,稳步推广“村播”带货助农,确保以县市区为单位,实现“亿元”销售。
三、保障措施
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统筹协调重大事项。实行“定期调度、督导、提示”工作机制。县市区要对照年度工作任务,细化工作任务,制定项目清单、任务清单和政策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牵头责任人,及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相关情况及时报市农业农村局。
本实施意见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