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拟同意杭州蓝城建筑设计事务所有限公司等90家高新技术企业更名及浙江杭汽轮动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技术企业重大变化,现予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以实名、书面形式向我厅提出,异议应有清晰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
联系人:省经信厅陈婧绮、省技创中心陈寅安
电 话:0571-88229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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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杭州市天目山路50号信息技术大厦1107室
附件:1.2026年第二批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
2.2026年第二批重大变化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