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了进一步充实完善我市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优化专家库成员结构,经研究,决定在2026年8月31日前对工程系列中、初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成员进行推荐补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入评委会及专业范围

(一)拟入评委会:

1.工程系列玉林市中级职称评委会

2.工程系列玉林市初级职称评委会

(二)所需专业范围:包含工程系列工程专业、水利水电行业、交通运输行业、住建行业、自然资源行业、广播电视、生态环境保护、快递行业等。

二、评委库成员入库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具有较好的政治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造诣,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知名度、权威性和影响力,能认真履行评审专家职责,自觉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本次专家推荐仅遴选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推荐中级评委库成员应取得副高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满两年以上,推荐初级评委库成员应取得中级职称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满两年以上(2023年12月31日之前取得职称未入库的人员)。

(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能力,并能利用计算机开展工作。

(五)能够履行职称评审工作职责。评审专家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退休人员、长期脱离专业技术工作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担任评审专家。

三、评委库成员入库程序

评委库成员采取单位推荐、专家举荐、个人自荐等多种形式遴选,择优入库。请申请入库专家自行通过广西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填写入库申请,经基层单位审核推荐至评委会组建单位“玉林市工程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中级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审核后,报市职改办核准备案。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评委库申报审核系统操作指南》(详见附件1)。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县(市、区)职改办,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的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评委会评委库的推荐工作。在遴选评委库成员时,要综合考虑专业涵盖面和专家的专业水平、年龄、学历等要素,注重吸收我市各行业的高、精、尖专家和年轻专家入库。

(二)为确保评委专业满足专业设置要求,请各有关单位按照评审专家学科门类和从事专业分类(详见附件2)的专业推荐相关领域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委库专家。

(三)评委库专家不得对外公布。各有关单位以及评委成员个人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工作纪律,如发现有违纪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取消单位推荐或评委成员资格,情节严重者将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人事教育与产业人才科(市工程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潘荼强,联系电话:0775-2823166,通讯地址:玉林市玉东大道1号市政府办公大楼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5A09室)。

附件:1.评委库申报审核系统操作指南

  2.评审专家学科门类和从事专业分类

玉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