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天津市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项目申报指南(津商消费〔2026〕13号)》《天津市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项目申报指南(津商消费〔2026〕14号)》,为进一步方便企业申报,优化补贴申报流程,提高项目申报质量,现就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试点、国际化消费环境建设(以下简称两项申报政策)项目申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工即报,提升申报时效。两项政策申报期内,企业可随时进行“预申报”,并在项目完工达到申报条件后随时进行“正式申报”,不再按批次定期组织申报。符合要求项目登录“天津市消费领域项目申报管理平台”进行申报。
二、随报随审,强化市区协同。项目申报主体在平台提交“正式申报”后,区商务主管部门和市商务局应分别在7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复核,并及时通知申报主体下载打印报送纸质版申报材料(胶装,一式五份)。各区在收到纸质版申报材料并履行盖章确认手续后,及时汇总送至市商务局。
三、分批验收,加快资金拨付。市商务局组织第三方分批次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实地验收,并按要求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及时进行资金拨付。优化后的申报流程为:项目预申报→正式申报→区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市商务局复核→企业下载申报材料并打印报送→市商务局组织评审公示拨付(第三方评审验收、项目公示、资金拨付等)。
附件:政策申报流程图
2026年7月8日
(联系人:市商务局消费促进处 陶宁、刘松;联系电话:022-63085629、5628)
(此件主动公开)

